美國簽證申請表上為何儘是怪問題? |
送交者: 落日 2013年12月11日23:41:51 於 [美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
英國《金融時報》作者在回答美國簽證申請表上的花樣繁多的問題時發現很多問題讓人十分費解。專家指出,這些問題是長期以來美國移民[微博]部門各種規定的積累,反映了美國各個時期面臨的問題。文章摘編如下: 我是不是來美國從事賣淫的?我是不是一個宗族或者部落的成員?我有沒有患肺結核或者是傳染性麻風? 在給我的五年期美國旅遊簽證續簽的時候,我如實地對上述問題以及很多其他問題做出了否定回答。 在倫敦的美國大使館,人們有序排隊,有免費的咖啡,和我面談的領事館工作人員態度和藹,三天之後我就拿到了帶有新簽證的護照。 但在來大使館面簽之前填寫申請表的時候,我真的不知道問“你在美國的時候是否會尋求從事恐怖活動?”這種問題有什麼意義,因為那些策劃恐怖活動的人肯定會選“否”。 為什麼有些問題如此含糊?比如說,在我需要填寫的申請表中(作為一名記者,我需要辦理特定類別的簽證),我被問及是否曾經作為政府官員“組織特別嚴重的違反宗教自由的活動”。“特別嚴重”是什麼意思?輕微違反宗教自由就可以接受嗎? 再來看美國免簽遊客需要填寫的旅遊許可電子系統(Esta)表格(面向多個歐洲國家和其他一些國家的遊客),上面有一道這樣的問題:“你有沒有因為道德敗壞行為或犯罪而被捕或被判刑?” 什麼是道德敗壞罪?超速之後拿別人的分數頂算不算道德敗壞?英國汽車協會(AA)的一項民調顯示,英國有30萬人都這麼做過。 最後,美國簽證申請表怎麼會有這麼多奇怪的問題? 我的第一個疑問:邪惡分子有沒有可能如實回答關於犯罪的問題?這也是幾乎每個簽證申請者會問的問題。在倫敦工作的美國移民律師科瑞拉·霍德金森(Kehrela Hodkinson)說,客戶經常問“你開玩笑吧?鬼才會回答‘是’呢!” 這個疑問很容易解答。問這些問題的意圖在於,如果不如實回答問題,就相當於通過欺騙或者誤導獲得簽證,一旦被發現就可能遭到驅逐,不管是在此次旅行中,還是以後獲得美國居住權的時候。 對一些語義不清晰的問題,我就不能準確地解釋了。關於什麼是道德敗壞,有過很多學術討論,甚至有一整本書都是講這個的。 這個詞沒有法定的定義。波士頓學院法學院(Boston College Law School)的瑪麗·霍爾波(Mary Holper)在一篇頗具啟發意義的論文中說,它的意思取決於法官和移民上訴委員會(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s)。在決定是否要驅逐某個人的時候,法官必須判斷其所犯的罪是否違反了“美國的主流道德標準”。霍爾波教授說,這“讓法官扮演了上帝的角色”。 多年來,欺騙、盜竊以及很多性犯罪都被歸為道德敗壞行為。霍爾波教授說:“如果犯罪過程中有使用致命武器等加重情節的因素,”攻擊也算是道德敗壞罪。 至於嚴重限制宗教自由,法定機構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US Commission on 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指出,到目前只有一個人因為這個原因沒被放行,他就是很多人認為有望出任下一屆印度總理的納倫德拉·莫迪(Narendra Modi),原因是他被控參與了2002年在他的家鄉古吉拉特邦爆發的反穆斯林嚴重騷亂(他對此表示否認)。 美國簽證申請表之所以看起來像是很多奇怪的問題堆積而成的,原因就是它們本來就是這樣的。這些問題幾十年來不斷累積增多,以應對美國在各個時期面臨的風險。 霍爾波教授指出,“道德敗壞”是1891年引入美國移民法的。關於賣淫等一些方面的問題在簽證存在之前就有了,很多健康方面的問題也是如此。美國移民政策研究所(Migration Policy Institute)的穆扎法爾·齊矢堤(Muzaffar Chishti)說,埃利斯島(Ellis Island,原美國移民局所在地)的官員曾拒絕有結核病的遊客進入。 簽證申請表是不是將不良分子拒於美國之外的一種有效方式呢?齊矢堤說:“如果我們不想讓有意傷害我們的人進入美國,這種方式就不是很有效。”他認為,生物篩選、數據庫以及指紋圖譜要有用得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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