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有條件綠卡解除方法分析 |
送交者: 落日 2014年01月01日22:56:45 於 [美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
美國有條件綠卡解除方法分析,移民美國的移民者想要解除美國有條件綠卡的方法有哪些呢小編針對這一問題整理了以下相關內容供移民者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美國EB-5投資移民項目,即投資50萬美金到美國政府批準的區域中心,並間接創造出10個就業機會,投資人即可獲得永久居留權,簡稱“無條件綠卡”。所謂美國有條件綠卡,是12個月內先通過美國移民局I-526批准,即獲得有條件綠卡。 獲得美國有條件綠卡之後的2年內,可以通過相關法規申請I-829解除有條件綠卡,從而獲得無條件綠卡。不少投資人對於該過程理解有誤,美國移民局此前特別出台了 HQDOMO 70/6.1.8 AD09-04號文件,明確解釋了如何解除有條件綠卡,專家特在此為大家做一解讀。 首先,移民法要求間接創造10個就業機會,而美國的就業機會,可以定義為“直接創造”、“間接創造”以及“連帶創造”3種類型。由於“連帶創造”無法具體統計,所以移民局要求,每份完整的申請都必須提交商業計劃書,計劃書中必須含有移民局認可的IMPLAN(創造就業模型)。一旦此計劃書和創造就業模型連帶投資者的申請一併獲得批准,2年後,移民局將嚴格審查當時商業計劃書的執行程度,如果商業計劃書獲得了如期執行,並完成了項目目標,則“有條件綠卡”將被合法、順利地解除。 而在前幾年,很多美國的EB-5項目沒有獲得成功,最終導致了很多投資者的有條件綠卡沒有被解除,主要有兩大原因: 1.項目太大,導致籌集資金困難和開發進度緩慢,從而導致2年後無法達成項目目標(比如因為資金不到位造成“爛尾樓”); 2.項目是私募基金類型,俗稱“借款項目”,借來的錢沒有得到有效使用,導致項目計劃無法完成。 所以,依據最新的法規解釋以及成功人士的經驗,選擇美國的項目要注意兩點: 1.項目計劃清晰簡單。投資者本人的投資額是項目的主要組成部分,不必牽涉過多外在因素,從而保證項目在兩年內順利實施; 2.選擇有固定資產擔保的項目,而非一紙借款債券或股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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