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三(6月11日),張大欽律師事務所的孟小潔律師應邀前往移民局加州處理中心(CSC)參觀考察。加州處理中心和Vermont,
Nebraska,以及Texas是移民局下屬的四個重要處理中心。加州處理中心位於橙縣風景優美的Laguna
Niguel市,離張大欽律師事務所的Irvine辦公室只有10分鐘的車程。
這是加州處理中心近三年來首次邀請業內人士造訪考察,是十分難得的了解移民局內部運作的機會。孟小潔律師參與了該中心移民官主講的圓桌會議,就一些技術性問題與移民官和同行切磋交流,即使了解了移民案件審理的最新動態,以及加州處理中心在案件處理上的流程和特點,並參觀了加州處理中心從接收遞件到最後審理的整個流程所涉及的各個辦公室。加州處理中心的管理顯得井然有序,所有的文件在受理以後,都會有編號,並且有條形碼。文檔的領取和歸還都通過條形碼掃描記入系統,整個文檔庫仿佛圖書館。負責審案的移民官如果需要某個案件的文檔,不能親自到文檔庫拿取,必須通過專人調取,以防止舞弊行為。
加州處理中心所在的聯邦大樓(Chet Holifield Federal Building)外形好像古代金字型神塔。 這個巨無霸建築是當地著名地標,在陽光下格外顯眼,很遠就能看到。 樓內除了移民局外,一同辦公的還有稅務局(IRS)。加州處理中心共有六個部門,分別為處理Employment-based案件的分部、處理Family-based案件的分部、客戶服務分部、安全與防欺詐分部、Operation
Strategy分部,以及Resource
Management分部。後兩者是支持內部工作人員的部門,前三者是直接審理案件的部門以及負責後續問詢的部門。除此以外,加州處理中心還簽約合同工負責接收遞件、分類及轉運。光收發室就有40個雇員,分不同批次,24小時接收投遞件。光支票加州處理中心一天就要收到2000張。作為一個只有4%經費來自政府撥款的機構,加州處理中心96%的經費依賴於申請人的申請費。
加州處理中心有權限處理的Employment-based的案件包括E,
H, L, O, P, Q, R以及EB-4。加州處理中心現在已經不再經手EB-5案件,所有的EB-5案件全部轉到美國首都華盛頓特區處理。CSC原來負責處理EB-5案件的移民官目前一部分被安排到審理L1的辦公室,另一部分正在協助處理受名額限制的H1B案件。CSC中心的移民官說,加州處理中心和其他幾個中心一直保持定期交流,總體方向是要把案件處理方式和審理尺度在全國範圍內統一起來。自2012年1月起,CSC對L1案件的處理通知已經採用了全國的通用模板;2013年12月起,CSC對O1的處理通知也已經採用了全國的通用模板。
目前加州處理中心正在緊張處理今年受名額限制的案件。移民官肯定了大家的猜想,即移民局電腦隨機抽取的案件數量高於每年的總共85000個名額。具體高出的數據沒有公布,但表示由移民局總部的分析師考慮歷年的拒絕率後計算決定當年的抽取數目。CSC的目標是在9月30日前處理完所有今年受名額限制的案件。目前,加急處理的案件已經全部作出了初步的通知,即或者通過,或者發出了補件要求(RFE)。非加急案件仍有部分未處理完,待非加急案件初步處理決定作出後,CSC會繼續審理申請人遞交的RFE回復。
關於加急處理,加州處理中心的移民官表示,和有些中心不同,加州處理中心並不設專門的加急處理部門。一旦有加急案件遞入,中心根據移民官當時的工作量進行分配。所以大部分的移民官都同時在處理加急的和非加急的案件。
與會的律師們就今年H1B的RFE中出現的新問題,以及L1和O1中的常見RFE向移民局了解情況。移民官反覆聲明的一點是:案件的審理每個個案都不同。移民局不要求任何特定的材料,但是會綜合考慮所提交的所有證據來決定案件是否達到標準。這適用於所有類型的案件。不論是H1b案件中的職務是否是specialty
occupation,還是L1A中的職務是否屬於高管職務,抑或O1中的distinguished
organization如何證明,都不倚賴某件單一特定的材料。所以,案件的材料並不能依賴模板,千篇一律。對個案度身定製方案,以法律的眼光去全面審視材料是最重要的。這也是張大欽律師事務所一貫秉持的原則。
除了大方向上的指導外,加州處理中心的移民官也非常細緻地對律師們執業的細節上進行了提醒。比如,非移民類的Employment-based案件,如H/L等,在交件時,都要額外交一套材料(duplicate)給Kentucky
Consular Center日後處理境外簽證用。我們很高興看到我們在這些細節上一貫的認真和移民官的建議是一致的。
整個加州處理中心參觀給我們很大的一個感受是,在遞交材料的時候務必要站在接收人的角度去考慮問題,因為整個過程都是人在推動其運作。從收發室收件開始,就是一個個雇員拆封,清點。如何確認地址,如何將清單頁準備得當,方便接收人清點,就是一個好的申請的第一步。案件上了移民官的桌子以後,如何幫助移民官快速認識申請人是重中之重。材料的整理以方便移民官審閱為導向,才能促進案件的順利批准。整份申請材料就是一次與移民官的書面交流。張大欽律師事務所的工作,就是幫助申請人有效地通過材料與移民官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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