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起诉洛杉矶EB5律师证券诈骗,区域中心投资要小心利益冲 |
送交者: visatopia 2014年09月10日10:17:50 於 [美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
外国投资者选择EB5区域中心投资移民方式,必须接受区域中心内在的两个特性∶ 1) 风险性。 2)区域中心的谋利性。 风险性是法律内置的,无法完全避免, 但可以通过认真筛选项目来有效减少。 既然每个区域中心都存在谋利目的,投资者寧願自己的钱让那些有能力又能实现好结果的人来赚。 最要命的是,某些区域中心既赚了你的钱,有没能带来好的结果。耽误了大把时间和機会,投资者赔了夫人又折兵。代價实在太大。 如何挑选一个稳妥可靠的区域中心项目是投资者普遍关心的话题。日前,有移民律师兼任区域中心所有人、投资项目所有人,利用多重身份骗取投资者利益。他们一方面身为投资者的代理律师,应为客户谋取最大利益;另一方面作为项目所有人,希望收取更多的投资款和利润。两種利益冲突之下,往往投资者成为牺牲品。 近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以证券诈骗起诉洛杉矶EB5移民律师Justin Moongyu Lee、其妻子Rebecca Taewon Lee、其律所合伙人Thomas Edward Kent以及其名下五个注册公司。此三人同时担任了区域中心的所有人、项目所有人、以及该项目投资者的代理律师。他们利用三重身份之便利,吸引並误导了23位投资者,募集1150丌美元挪作他用。最终投资项目没有建成,目标工作岗位没有设立,投资者面临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 2006年,Justin Lee和Kent二人通过了USCIS审批,成为堪萨斯州尤利西斯某区域中心的所有人。他们在申请时称该中心能为堪萨斯州西南部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和“数千个”新的工作機会。 · 然而至2008年中旬,该中心内的主要的乙醇生产萬项目的建造出现障碍,继续建造已不能带来任何经济利益。结果Justin Lee和Kent二人通过编造虚假文件,向USCIS隐瞒了其没有按照EB5规定创设工作機会的失败事实。 · 與此同时,Justin Lee的资金周转出现困难,於是他未经允许便从投资者託管账户中汲取资金。Lee夫妇二人从乙醇萬投资者的账户暗中挪用了数百丌美元。部分用於投资位於费城的铁矿项目,並通过该项目的获利来赔付部分投资者。 · Lee等三人曾在洛杉矶召开投资者研讨会。在研讨会中,该乙醇生产萬为讨论重点。三人在明知该萬已全面停工的情况下,继续利用虚假的商业计劃书来欺骗消费者,计劃书中称截止2010年6月该萬还在建造中,並将於2011年11月完工。 通过上述事实可以清楚看出,他们三人利用了投资者的弱势地位,设计了骗局直接哄骗投资者,尽管此三人有偿还投资者的行为,但该行为不能抵消他们已经严重违背了证券法中反诈骗规定的事实。除了证券诈骗外,Justin Lee还面临着来自FBI、USIIC、IRS的刑事起诉。 EB5投资者,在选择区域中心项目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首先,应该了解该区域中心过去项目开发经验,业绩和记录。 一定要问清楚区域中心之前的项目有多少投资者, 有多少I-526已经批准, 有多少I-829已经批准, 有没有exemplary package 预审预批,有没有投资者的投资本金获得偿还。尽管过去项目的操作业绩不能保障现在或将来项目的必然成功,但是至少,它意味着更大的成功概率。 到过山顶下来的人和还没开始爬的人是不一样的。到过山顶的人知道爬山的过程要面对多少困难和险阻,他们能比较好地克服和应对。 其次,应该了解该中心开发商自己的投资比率占投资额的比重、外国投资者占投资额的比重、有没有银行承诺贷款、抵押物业的合理市场價值,有多少资金已到位、以及开发商募集资金的进度和能力等。 再者, 要看开发方是否有能力按照商业计劃书所描述的如期推动项目进展,並提供定期的详细的关於工作创造方面的汇报。 最後, 也是最重要一点,应了解项目公司的资本结腹和管理架腹∶其区域中心负责人,开发商是否同时为代理律师、是否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冲突、是否有有效的监管平衡制约機制等。需要指出的是,冲突利益在幾乎所有区域中心项目中都多多少少或明或暗地存在。肥水多留自家田。冲突利益一点都没有是不可能的。 但是冲突利益要全面如实披露,而且能有效制约平衡非常重要。 不敢如是披露冲突利益经不起尽职调查的项目肯定是有问题的。 如果区域中心经营人,项目开发商, 指定代理律师都是同一个人,这里过高的冲突利益容易导致出轨或铤而走险。最低限度地,投资者应该选择自己信得过的律师来代理自己的移民案件。 区域中心执意要投资者用区域中心指定律师的做法是既不合理也不合法的。投资者的利益和区域中心的利益是直接冲突的,一个负责任的律师不应该既代理区域中心又代理投资者。 谁出律师费, 谁就有权利选择自己的律师,这恐怕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 以上内容仅是概括的建议,具體的判断是需要通过收集大量材料並整理判断出有用的信息才能得出的,这往往需要委託有经验的律师来办理。 本文经由洛杉矶张大钦律师事务所发布。如需转载, 请註明出处。 文中内容,仅限於一般情况的讨论。 如有个别案件特殊情况,请咨询你的律师。 如果你还没有律师,欢迎联络张律师。 电话∶626-821-1882 电邮∶dzhang@visatopia.com網址∶www.visatopia.com 地址∶150 N. Santa Anita Ave. Suite 300, Arcadia, CA 9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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