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3是一种专门为到美国从事“专业职位”的澳大利亚公民新设立的可多次往返的签证。签证申请人需要在申请时必须具有美国雇主提供的“专业职位”。
E-3是为澳大利亚公民专设的,就像H-1B1 是为新加坡和智利公民专设的一样。E-3对工作、薪水、以及申请人资格的限制等等都和H-1B很类似。但是,与H-1B签证不同的是,E-3签证的申请事先并不需要移民局的批准,而是和E-1/E-2签证一样,可以直接到美国的驻外使领馆申请。申请人目前不可以在美国境内通过移民局申请转换到或延长E-3身份。
E-3签证每年大约有10, 500个名额,附属申请人以及E-3签证的延期不占用名额。但在实践中,E3签证供大于求,所以名额不是一个问题。
和H-1B一样,E-3也要求申请人必须从事专业的职位,定义如下:
1. 专业知识的理论或实际应用;并且
2. 申请人至少要具有相关领域的四年学士教育或以上学位(或同等学历) 。在学历不足的情况下,可以用相关经验来折算。三年的工作经验可相当于一年的大学教育。
如果专业的工作职位需要相关的执业许可或者其它的官方许可,申请人必须在申请批准前提交所要求的许可证明或文件。此外,雇主还有责任向美国劳工部提交劳工状况申请Labor Condition Application (LCA)。
申请人还需要表明,他们在美国的停留只是暂时的,并且停留在美国的时间不会超过签证和LCA的有效期。E-3签证目前的最长有效期是2年。E-3签证持有人最初会被允许进入美国居留两年的时间。到期后签证重新申请。E-3申请人在美国身份有效期内可以转换雇主,且不需要申请新的签证,但新的雇主必须申请新的LCA,且两个工作的间隔不得超过10天。
E-3申请人的配偶和孩子可以同时申请E-3D签证来美国。附属申请人并不需要一定是澳大利亚公民。签证持有人可以在工作开始前10天进入美国,并且在工作结束后10天内离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