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人生:小贼大闹唐人街,士可忍孰不可忍! |
送交者: 落日 2009年09月08日18:58:29 于 [美国移民] 发送悄悄话 |
中区唐人街近来发生了两宗超市捉贼的事件。事件十分发人深思。笔者长期以来有一种感觉,那就是觉得在大多区,庞大的华人社区其实是个弱势社区。从表面上看,华人是大多区最大的少数族裔群体。英、法文以外,中文是最大的语种。一切都值得沾沾自喜。但贼偷和警方的表现证明了我的感觉。
第一宗事件想必人们已经熟知。事情发生时,金牛城超市业主陈旺,认出事发当天上午来偷花的窃贼,而且录像上记录了贼人的嘴脸,故此有恃无恐,发力追赶。捉到小贼之后,也许打了一顿,绑了放在车上,准备交给警方处理。 陈旺此举从常识而言,颇为正常。捉贼捉赃,现代科技既然将小贼的“光辉形像”拍了下来,那么等于人赃俱获了。因此,当最后警察赶到,弃贼于不顾,而将捉贼之人捉拿归案,并控以多项严重罪名落案起诉时,陈旺一定是极度惊愕。相信他做梦也不会想到,犯法的竟然是他。偷东西倒没有什么大罪(偷窃疑犯第一时间未被起诉)。 此事闹腾了一番之后,近日第二宗事件发生了。事情发生在上周周末,也在中区唐人街。这次在唐人街的中心地带,登打士街夹士巴丹拿街的华隆超市。一名涉嫌偷窃店内货品的疑犯,拿了价值30多元的货品,不付钱就离开。业主太太和员工拦住她,告诉她已经报警,不让她走。于是她发火打人。但警察到来之后,认为双方脸上都有伤,算是互相斗殴,于是将涉嫌偷窃和打人的女疑犯放走。据报载,警察对女业主和店员说,我们很忙,小事不要来找我们。 把这两件事联系起来看,多伦多华人超市真是里外不是人了:自行捉贼,被警方严重罪名起诉;现在见了贼不敢捉,拦在屋里,被对方打伤,警察来了,也不做主。这实在有点岂有此理。 从陈旺案看,警方办案可谓辣手辣脚,落下的罪名相当重,其中他带着工作用刀,便是暗藏武器;绑架更是不知从何说起。但到了华隆超市案,这点辣手辣脚却幡然消失,对涉嫌偷窃和打人者,问了几句话,就劝超市方面的人们,大事化小算了,连半个罪名也舍不得发落。如此这般的“厚此薄彼”,难道不是太明显了吗。让笔者感觉,仿佛我们华裔居民就不是出钱养活了警察们的纳税人,而是靠了不知何人的恩赐在这里苟延残喘。 好在华裔社区还是有反应的。首先是袁海耀等有识之士组成了委员会,为陈旺伸张。这个委员会迄今已经收到大批签名支持,可见人心所向,也算并非华社无人。而华隆事件发生后,华人媒体反响强烈,超市自己也聘了律师,与警方联络。在这两方面动作之下,警方似乎自觉不妥,到本周三,已经决定对涉嫌打人和偷窃的疑犯落案起诉。这才多少象了个话。 从唐人街超市联想到韩国便利店也同样风行多伦多。不知贼偷是否也常去光顾。这方面信息缺乏。但韩人社区相当强悍,则是世人共知的。早前有报道,韩国店主对带了刀枪明火执仗进入便利店的强盗也毫无惧色,一样用棒球棍打将出去。一般的小毛贼也许闻风丧胆,不敢再动脑筋了。多伦多华人宜团结一致,强悍起来,让毛贼同样胆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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