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裔法官郑一芳迫害张女士 |
送交者: Canna 2009年09月20日21:01:43 于 [美国移民] 发送悄悄话 |
美国总统奥巴马最近一口气提名三名亚裔法官就任联邦法官的终生席位,包括旧金山华裔法官郑一芳(Edward M. Chen),此举得到一向低调的亚裔社区的感戴。资料显示,郑一芳家族在旧金山从事房地产、旅店生意,郑法官也是其家族事业的董事,其母成立慈善组织,多 方捐献。郑一芳向美国会提供的典型判例包括曾缺席判决北京市长刘琦败诉。
美国联邦法官的聘任是总统提名,国会审批。郑法官的上任的国会听证定在2009年9月23日。然而,临近郑法官的国会听证,有一名来自台湾的华裔美国公民张女士向美第九上诉法院及美国国会控告郑法官偏见并且欺瞒国会。 根据郑法官递交给美国国会的资料,他在2007年曾接手一个称为Chang v. Rockridge(C07-4005 EMC)的案子。郑法官向美国会称,案中原告要求他退审、换其他法官,但因为原告没有给出理由,他依法拒绝退出。但是,根据该案原告张女士最新给美第九上 诉法院的文件(第九上诉法院案件号码:08-16753),她和儿子被加州伯克莱分校(UC BERKELEY)的职员殴打致残,被告包括加州伯克莱分校(UC BERKELEY)和其官员。而郑法官正是伯克莱大学与法学院毕业,2007年还在母校任教,并在伯克莱母校的捐款人名单上赫赫有名。在类似涉及被告是法 官母校的案子中,法官需要避嫌。 根据张女士的指控,郑法官不但没有避嫌,反而在案子一开始就禁止她进行任何取证,然后迅速判决张女士全部败诉。在判决书中,郑法官对张女士极尽讽刺挖苦, 说她的案子是“幻想、毫无根据”( “patently fanciful and insubstantial”, “fantastic or delusional.”)。先禁止她取证,而后说她证据不足,张女士不但有冤没处申,反而被法院羞辱,受到很大的打击,说没想到美国法院如此黑暗。 张女士给第九巡回法院的文件里还附上她给美国国会的文件,指控郑法官向国会隐瞒了被告是加大伯克莱分校的事实。请求国会不要批准郑一芳的聘任。 此前,美国正义组织在网上发动了一个反对郑法官的签名活动。指控郑法官在另一个华裔公司对赛门铁克的版权案中涉嫌歪曲、伪造证据包庇大公司,不但不处罚被 告,反而处罚被侵权的原告。签名公布几天即两百多人签名,反对郑法官上任。相关网站在http://www.petitiononline.com /emc_bad/ 奥巴马的提名无疑是考虑到郑法官的华裔背景。这一系列来自华裔的反对之声,可能给郑法官的仕途增添了不少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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