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和美国公民或绿卡(永久居民)结婚并不能够自动获得绿卡(永久居留权),而是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申请程序。也就是说,即使你与美国公民结婚很久了,如果你的美国公民配偶没有为你提出移民的申请,你还是无法取得绿卡。
外国人配偶的身份转换需由公民或永久居民提出I-130外国亲属申请。公民的配偶无需等待排期,因此可以同时提交I-485调整永久居民身份申请,人在海外的话则需透过使馆面谈后取得亲属移民签证,拿到移民签证后进入美国后,会在几个星期内收到绿卡。绿卡的配偶需等待排期,获得移民签证名额之后才能提出I-485申请。
如果I-485被核准时结婚尚不满两年,则外国人配偶获得二年有条件(Conditional Green Card) 的绿卡。有条件的绿卡与一般的十年绿卡享受同样的权利,只是如果两年之内没有提出取消限制条件该身份将自动失效。婚姻满两年后,有条件的绿卡到期前90天之内,夫妻双方需共同提出申请以取消限制条件(I-751表),**移民局不会记得你的绿卡到期日,你要自己注意你的到期日。如果婚姻在拿到绿卡这两年之内破裂,并不一定导致外国人的永久居民身份被取消。如果该外国人可以证明婚姻是真实的婚姻,并且婚姻破裂不是本人的错误导致,则该外国人可以独自申请取消限制条件。
公民的外国人配偶在透过与美国公民结婚而取得绿卡后,可以在取得绿卡(不论是十年绿卡或是二年条件绿卡)后三年申请成为公民,如果在这期间内离婚,则取得永久居留权五年后可以申请成为公民。永久居民的外国人配偶取得永久居留权后五年可以申请成为公民。
在美国境内递交I-485调整永久居民身份申请的人可以在I-485审理同时申请工作许可,获得永久居留身份后,即使拿到的是二年有条件的绿卡,也不需要工作许可即可在美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