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移民申请(EB-5)的三次考验 |
送交者: 雪千果 2011年02月27日23:21:16 于 [美国移民] 发送悄悄话 |
第一次自然是I-526(移民资格)的批准,所幸地区中心一般都同意如果移民局不批I-526,投资可以退回,但可能部分或全部手续费(3-5万美元不等)拿不回来(因地区中心原因被拒者除外)。
第二次考验是有条件绿卡转正(I-829)。移民局的数据显示约15%的申请案被拒绝。目前存在的100多家地区中心大部分尚未经历这一考验。我们分析未来2-3年内将会有不少中心面临I-829被拒的困境。一家在东部经营十年以上的老字号地区中心在过去几个月中连续出现I-829被拒情形,令人担心如果连老字号都过不了第二次考验,那些新手们如何面对。 第三次考验是5年后收回投资(加收益)。目前已经接受过三次考验的地区中心实属凤毛麟角。由于缺少资料,因而不好分析,但依我们对一些中心法律文件和经营项目/方式的了解,将来出现退不出50万给每一个投资人的情况不会让我们惊讶。 转 |
|
|
|
实用资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