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申请新配偶绿卡的5个问题 |
送交者: 无边雨丝 2013年11月26日22:40:40 于 [美国移民] 发送悄悄话 |
本人小白!问题较多!劳烦各位达人逐一指教!非常感谢! 一:听说通过前一婚姻取得的绿卡在5年内不能再申请外籍新配偶来美,不知美国是否真有这样的规定?! 二:如是真的,这5年限制是从取得临时绿卡的时间起算还是从获得10年正式绿卡的时间起算? 三:如通过前段婚姻至3年入籍公民后再离婚,在将来申请外籍新配偶时还有这5年的限制吗?如仍有这5年限制,则起算时间是从取得临时绿卡的时间起算还是从获得公民纸的时间起算? 四:据说这5年限制“如当事人能提出明确证据,证明前一婚姻的完全合法性及离婚和再婚的各种合法证明,移民局可考虑给予豁免....”其中证明“完全合法性”是指只要能证明“前一婚姻”及再婚都是真实而非虚假婚姻就可以了吗?(好像证明这点不是太难做到啊?!这5年限制岂不是没实际意义了?) 五:有没有能避开这5年限制,尽快申请外籍新配偶来美的办法或方式? 拜托各位帮忙指点,万分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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