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们帮助一个已经失去legal status 5个月的小朋友拿到了绿卡。
这里给携家带口来美国的朋友们提个醒:
如果家里有一个主申请人,其他人的身份都跟着主申请人,主申请人的身份有任何变动都应该带着家里的每个成员。
如果忘了……
一定一定要在180天之内想起来!这是USCIS给大家最后的机会。
故事是这样的:
那么问题来了:
小朋友以L2身份入境,在L1主申请人的身份换成绿卡的时候,他的L2身份就失去了基础,失去了legal status。
(也是好险,如果孩子入境晚几天,妈妈的I-485批下来,他连美国都进不了)
幸好!这位妈妈在小红书上看到了我们的帖子,想着既然孩子入境了,就找我帮孩子申请I-485。
接案后我才发现,孩子的身份已经过期两个月!
正常来说,按照INA245(c)的规定,如果外国人失去了合法身份,就不能在美国申请I-485调整身份,申请绿卡。
不能境内申请,再出境走领馆程序的话,背着一个out of status的记录,大家想想也知道有多麻烦。
移民局再难搞,也比使领馆好说话。
万幸的是,这个妈妈没有拖延症,孩子只是身份过期两个月,我们可以根据INA245(k)来帮他申请I-485。
啥是INA245(k)?
INA245(k)是给INA245(c)开的后门,只要申请人符合以下条件,即使身份已经out of status,还是可以申请I-485,不影响拿绿卡:
申请人依照的是以下职业移民类别申请I-485:
- EB1
- EB2(NIW)
- EB3
- EB4
⚠️ 注意:
- 亲属移民不行❗️
- 职业移民的配偶和21岁以下子女也属于职业移民,可以适用这款规定
- 申请人申请之时在美国境内
(后续能不能出境要看USCIS批I-131的速度,没批下来也不能随意出境)
- 失去合法身份、非法打工或者违反其他非移民身份条款的时间不超过180天
怎么计算这180天?
* 从哪天开始算?
从最后一次lawful入境后:
身份过期/被撤销/非法打工/违反其它非移民身份条款最早那一天起算。
⚠️ 注意:
- 就算申请人在之前的入境中有符合上述情况的时间,USCIS也表示:大气一点,过往不究 !
- 移民局认为有效的lawful入境是指用签证入境,不是回美证。
如果用回美证入境,之前lawful入境后发生上述情况的时间都要累计。
* 到哪天结束?
USCIS收到I-485申请日/获得新合法身份之日/申请人离开美国之日之中最早的一天
* 是否每类违法内容都有180天的quota?
不是。如果申请人同时违反了上面的三种情况,三种情况加起来的违法时间不能超过180天,并非每种情况给180天的限额。
* 不够一天如何计算?
违法时间不够一天的都按照一天计算。
* 一天内同时违反两条如何计算?
按照一天算,不会把一天算成两天。
* 非法打工的180天如何计算?
从开始工作的第一天开始,一直持续到以下最早的一天:
- 申请人停止非法打工之日
- USCIS 批准申请人的EAD之日
- 美国移民局批准申请人的I-485之日
⚠️注意:
- 跟out of status不同的是,提交I-485申请不能终止非法打工时间的计算。
- 非法打工不足一日的按照一日计算。
- 如果没有证据表明非法打工中断,USCIS将视为从非法打工的开始日起直到上述三种情况最早之日,申请人都在进行非法打工。
- USCIS可不会帮你扣除非法打工的休息时间。他们的算法是简单粗暴的all in!
*:申请人B每周一到周五每天工作4小时,这样非法打工了整个四月,那么他在移民局眼里的非法工作时间就是:30天。
这教会我们什么道理?
part-time还双休的非法打工最不划算(不是)
开个玩笑,当然是不要非法工作,得不偿失。
当然,USCIS也不会乱算,人家明确表示,以下时间我们不会算在这180天之内:
- 上次lawful入境后的违法时间
- USCIS允许的合法打工时间
- 非移民transfer/extension申请pending的时间
(前提是最后批了,没批的话就要从之前的有效身份过期日开始算180天了……)
- USCIS的错造成身份过期(比如你按时寄出案子,USPS给你弄丢了,USCIS可要开始算180天的……)
- F1/J1根据项目的要求在项目过程中及结束后在美国的停留时间
*:上学期间只要不违反学签要求就不计算这180天;
*:毕业后的OPT时间也不算在180天之内
- 如果你曾经因为某种原因违反了F1/J1身份,比如没有注册学业或项目被终止,但之后成功申请并得到了身份恢复(reinstatement):
那么在USCIS批准的恢复生效日之后,不会算作180天之内。
*:学生C的I20被DSO错误终止,过了30天后他发现这个问题并联系了USCIS申请恢复,并在又30天后得到了USCIS的批准。
那么他的180天就被计算了30+30,一共60天。
因为USCIS在审理身份恢复(reinstatement)的时候不会溯及既往,批准日就是身份恢复日。
那么中间不知情的out of status和USCIS用来审理的这60天,都要计算在180天之内。
但是恢复后的时间他就有了legal status,不会继续计算180天。
再回到我们的案例。
这个妈妈之所以让孩子先用L2入境再申请I-485,也是因为已经有了L2签证,再让孩子走一遍领馆程序会推迟入境行程。 但是,我们还是要提醒携家带口的申请人们:
如果您也是这种情况,就算不方便提前让孩子入境跟您一起申请I-485,最好也能尽早规划入境。 我们今天介绍的INA245(k)是USCIS给大家的机会,但是人家在官网也名明明白白说明:
如果他们认为证据不足,RFE,甚至拒绝意向书都不是没可能。
案件审批本来就有风险,能自控的范围内,建议大家不要给自己和家人的申请难度再加码了。Lawyer lives ma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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