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共負擔新規已成定局!看準這一點,一秒判斷保證金是否打水漂! |
| 送交者: huimmigration 2026年07月20日17:01:00 於 [美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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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普這一屆政府的一個顯著特點是:集中搞事情…… 昨天,我們剛跟大家分享了國土安全部(DHS)正式公布了針對F-1/J-1的最終規則,(詳情請見:政策細節解讀!F1和J1:寬限期60天變30天、D/S取消、CPT收緊,以後能留下可太難了……)今天,還得跟大家分享昨天一起打包公開的另一個最終規則(Final Rule)文本。 這個最終規則的標題是: 公共負擔導致不予入境(Public Charge Ground of Inadmissibility) 最終規則將於🕙2026年7月20日刊登於Federal Register,並在正式公布後60天(🕙2026年9月18日)生效。 又是公共負擔規則……川普上個任期內的公共負擔給大家帶來怎樣的衝擊還有人記得嗎……這次,難道是2019版公共負擔規則捲土重來?
川普第一任內的公共負擔規則被拜登廢止,在重回巔峰後又廢止了拜登的核心框架……要不……你倆還是打一架吧…… 👉擴大DHS官員在個案審查中的裁量空間今後USCIS官員不再僅依據2022年規定的有限因素,而可以綜合考慮:
所以,此次修改並不是重新恢復2019年的規則,而是刪除2022年建立的大部分監管框架,使案件重新回到法律規定的"綜合判斷(Totality of the Circumstances)"模式。 👉刪除多個監管條文這版公共負擔規則將刪除拜登2022版中的以下監管條款:
2022版規則曾明確排除或者限制考慮多類非現金福利,例如部分Medicaid、住房、食品、兒童醫療及其他政府補助。 刪除原有定義和排除性規定後,DHS官員可考慮的福利範圍明顯擴大,原則上可涉及申請人本人領取的各類用於經濟狀況審查的政府福利。 但具體項目是否屬於該範圍,以及在個案中具有多大不利權重,仍應結合福利項目的資格標準、領取主體、領取原因、期限和金額等情況判斷。領取某項福利本身並不當然導致申請被拒。
這一點是拜登2022版公共負擔規則最核心的內容。它規定: USCIS必須綜合考慮申請人的年齡、健康、家庭情況、收入、資產、教育、技能、經濟擔保等情況。 2022版規則對公共負擔的含義、福利考察範圍、法定因素、經濟擔保書及審理方式作出了較為明確的限制性規定,使裁量具有較清晰的監管邊界。 2026年規則刪除這些具體條文後,審理人將更多依據INA規定、既有判例及USCIS後續指引,在個案中進行整體情況判斷。 👉 修改公共負擔保證金(Public Charge Bond)規則 公共負擔保證金,是《移民與國籍法》(INA)第213條規定的一項制度。當移民官認為申請人可能因公共負擔而不符合入境或調整身份條件時,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情況下,可以允許申請人繳納保證金(Bond)作為擔保,以降低未來成為公共負擔的風險。這次的保證金規則修改內容包括: 第一,擴大保證金違約(Breach)的認定標準違反公共負擔保證金約定的其他任何條件。 2022年公共負擔規則規定: USCIS可以在認定申請人已經不太可能成為公共負擔後,提前取消(Cancel)公共負擔保證金。 2026年最終規則刪除了這一規定。 今後即使申請人的經濟狀況已經改善,也❌不能僅因USCIS認為其“不太可能成為公共負擔”而提前解除保證金。 不過,如果申請人具有死亡、永久離境、入籍、替換保證金以及滿五年且未違約等情形,✅其它解除路徑仍然保留。 👨向USCIS提交的身份調整申請 👨由DHS、CBP審理的入境申請 對於境外移民簽證申請,公共負擔法律本身仍然適用,但簽證審理由美國國務院及駐外領事官負責,這份DHS最終規則並未直接修改國務院的簽證審理標準和程序。申請人取得移民簽證後在美國口岸申請入境時,則可能進入DHS和CBP的適用範圍。 在上面的基礎上,對於適用新規的案件,生效日前領取的福利原則上仍按照2022版規則處理。生效日後繼續或開始領取的經經濟狀況審查的公共福利,則可能適用新規判斷。 家庭成員領取福利怎麼算? 一般情況下,只考慮申請人本人領取的福利。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員領取福利,原則上不會直接計入。 但如果該福利反映申請人收入低於資格門檻,或者實際用於支持申請人生活,則可能作為財務狀況因素被考慮。 …………………………………………… 超過五百五十條 五星🌟🌟🌟🌟🌟好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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