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以及疫苗接种记录报告(I-693)是在I-485身份调整过程中需要提交到移民局的一份文件。体检是为了确定申请人没有出于美国公共健康考量而不得入境的疾病。 体检要由移民局指定的医生进行。体检完成之后,医生将会出具一份体检报告,并会将报告密封。
然而,移民局还是经常会针对一些申请的因为医生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不充分的体检报告要求补充材料证明(RFE)。虽然这些医生是由移民局指定的,并且我们有理由相信指定的医生应该明确体检和出具报告的所有要求,但实际上他们有时候也会犯错误,或者跟不上移民局对体检报告的最新要求。 RFE会耽误申请的进程,并且会给申请人、律师以及医生带来不必要的额外工作。为了避免RFE,我们在这里总结一些在以往的实践中造成RFE的常见问题。因为只有移民官有权利打开体检报告的信封,因此,如果申请人能够确定医生在体检过程以及报告中明确了以下几点,对申请的顺利进行必将有所帮助:
1) 肺结核:
很多I-485申请人收到RFE都是因为体检时没有进行肺结核皮肤测试(TB test)。所有大于两周岁的申请人都必须进行TB检查,除非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用胸部X光检查代替TB。在所有情况下,如果申请人没有进行TB,医生必须提交文件说明为什么没有进行TB测试,并且还要进一步出具文件证明X光检查的进行和结果。如果发现医生没有按照联邦规则的要求进行,申请人要提醒医生除非特殊情况都要进行TB检查。此外,检查结果必须登记在I-693表格上。
2) 疫苗接种的要求:
所有申请人必须提交文件证明已经进行了多种要求的疫苗的接种,包括而不仅限于针对麻疹,腮腺炎,风疹,脊髓灰质炎,破伤风和白喉类霉素,百日咳,流感,乙型肝炎, B型流感嗜血杆菌,水痘,肺炎球菌,轮状病毒,甲型肝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人类乳头状瘤病毒,和带状疱疹等疾病。如果申请人已经接种了这些疫苗,可以直接将记录带给医生。如果申请人没有接种其中的某些或全部疫苗,可以在指定的医生诊所接种。
3) 怀孕:
孕妇以及哺乳期妇女可以推迟疫苗接种以及胸部X光检查的时间。这种情况下,需要医生出具证明说明推迟的原因。如果申请人满足这些条件,就可以按照上面说的进行并且将报告提交到移民局。
此外,体检结果最好是六个月时间内的。一旦提交,申请过程中全部有效。
全部的移民局指定医生列表,请点击一下链接:
https://egov.uscis.gov/crisgwi/go?action=offices.type&OfficeLocator.office_type=CIV
这里需要注意的一点是,有时候在大城市地区约见医生比在乡下更容易一些。因此,如果不能够顺利约见到附近的医生的话,我们建议申请人可以尝试到人口比较密集的城市进行。
在绿卡申请过程中,一位专业的经验丰富的律师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用体检报告举例来说,在有经验的负责的律师的帮助下,绿卡申请过程能避免很多不必要的耽搁。例如,张哲瑞律师一位客户的医生在提交移民局的体检报告上已标明该客户作过X光检查,身体没有问题。然而,在2008年2月20日,张哲瑞律师接到了移民局官员的电话,要求看该客户的X光报告。张律师随即打电话给客户,请他将医生签字的报告发给我们。收到报告后,我们立即将该报告传真给了那位移民局官员。一周后,该客户的I-485申请获得了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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