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H1B申请新要求 博士生博士后要注意 |
送交者: 落日 2011年02月23日23:17:11 于 [美国移民] 发送悄悄话 |
移民局H1B申请新要求,博士生博士后早办绿卡更迫切 美国移民局在其2011 年1月19日公布的H1B新申请表格中增加了新要求。该表要求所有 用 I-129表格为外国人士申请工作签证的美国雇主填写新增加的第6项。 该表第6项内容如下: Part 6- “Certification Regarding the Release of Controlled Technology or Technical Data to Foreign Persons in the United States”: 其涉及的高科技领域和技术信息具有非常复杂的规定,并非移民法规范围。所以,美国 雇主必须聘请高科技技术信息保护领域专业人员和律师对该公司的业务范围作出分析。 如果属于“Controlled Technology or Technical Data to Foreign Persons in the United States”(被控制的技术),则需要为每个申请工作签证的外国人向美国有关机构申请 “ license”。 “Controlled Technology or Technical Data”(被控制的技术) 主要范围包括: Pharmaceuticals Nanotechnology Quantum Computing Advanced Materials Communications and Encryption Technology Weapons Systems yet unclassified Biotechnology 制药 纳米技术 量子计算 先进材料 通信和加密技术 机密武器系统 生物技术 另外,对外国人也有国籍的区别。对于中国大陆出生的外国人 【包括已经获得其他国 家国籍的中国大陆出生的外国人】,高科技技术信息保护的范围相当广泛。 “Foreign Persons in the United States” 的定义主要指没有获得美国绿卡或者公 民的外国人。 移民局指出,这项新要求在 2011年2月20日开始实施。 所有美国雇主在申请H1B 以及 其他需要填写 I-129表格的工作签证时,必须回答该表第6项。 如此可见,今年4月1日开始提交的2012年H1B将必须符新规定的要求。目前,我们还不 得而知此项新规定将对新H1B 申请的影响。 但是可以预见的是,外国博士生,博士后尽早申请美国绿卡将更为迫切。因为有了美国 绿卡后,将不再受到“Controlled Technology or Technical Data to Foreign Persons in the United States” 规定限制,因此美国雇主将可以避免许多高科技保 护方面的责任和顾虑而聘用有绿卡的高科技人才。 外国博士生,博士后申请绿卡的主要途径是通过职业移民自我申请方式,包括EB1A和 EB2NIW. 也可以通过职业移民第5优先,投资移民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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