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美国移民协会的政策新消息 |
送交者: 落日 2011年06月29日00:10:35 于 [美国移民] 发送悄悄话 |
在6月15日至6月18日,2011年度的美国移民律师协会(AILA)年会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圣迭戈举行,我现将会议的一些亮点,特别是美国移民局的方针,政策,归纳如下: EB- 1A和Kazarian案的影响 在2010年8月,移民局发出了政策备忘录,解释了美国上诉法院第九巡回法庭对Kazarian诉移民局案的影响。这份备忘录概述了确定EB- 1A申请的两步过程:1) 评估申请者是否符合移民申请类别的标准底线,确定是否符合最少3类成就;2)决定申请者的证据是否证明申请者达到了所要求的出类拔萃 (top few) 和全国或国际知名的标准。AILA曾经指出,第二部分的分析过于主观,给了移民官借自由裁量权之名滥用权力的机会,并产生不一致的结果。在移民局公开论坛,移民局局长Alejandro Mayorkas提到判例法的具体用语并作出了他的解释。基于这样的事实,移民局首先考虑申请者是否符合3个标准,然后决定证据是否充分证明申请人达到了某一领域的顶尖。如果申请者没有满足最低3类成就,那么移民局就无需分析下一步。如果申请者满足了最低3类成就, 移民官就要进行第二步的主观整体测试。因此看来,移民局是要坚持EB- 1A的两部分分析评估的立场。 2010年,移民局批准了41000件EB- 1A申请。根据目前的趋势,预计在2011年,将只有23000件申请获批。尽管批准数量减少,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将继续努力保持EB- 1A申请的高批准率。 补件 (RFE) 移民官经常使用模板发出补件通知。不幸的是,这种补件通知有9页长,只包含样板文字,而缺乏针对具体情况的细节问题。很多时候,移民官要求提交已经提交的证据。在回应使用RFE模板,以及由此导致移民律师以及他们的客户心生沮丧等问题时,移民局解释说,这个问题非常难以解决,并没有简单的解决方案。通过使用模板,移民局希望达到一个更快的处理时间与每个个案均有上级的监督审查(这将使个案处理更长的时间)之间的平衡。然而,移民局局长也承认和建议,也许不同的模板可能会更符合公共的利益。局长建议,用一句话解释哪一类别证据不够,用 3句话解释已提交的证据,用3句话解释为什么不足,再用3句话解释将需要什么额外的证据(这一模式应用在每一个证据不足的类别)。 AILA还讨论了回复RFE的 30天限制要求。移民律师收到RFE后需要与客户沟通怎样回复RFE,这耗费了很多的时间,留给实际文档收集和起草RFE答复信的时间太少。根据AILA小组的建议,移民局可能会延长RFE的回复期限至60天。 加速处理 移民局内部对加速处理的可能性进行了讨论。局长Mayorkas表示,EB- 5申请将采取加速处理。 L-1B:专业知识 L-1B申请审批的最新趋势是移民局发放大量RFE和拒绝通知。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不 确定和模糊的术语“专业知识。”由于法规没有详细说明究竟什么是“专业知识”,在申请上出现了很多的矛盾,许多律师都认为,移民官没有遵守该法规的规定。移民局在1998年的一个内部备忘录中形容专业知识是指有专有权。然而,后来的一份备忘录放弃了这一立场,并指出,知识并不一定是“独特”,只是“特殊”。作为实践的指针,AILA建议律师们坚持法规,并提醒移民官涉及的法律和法规。律师应坚持说明,专业知识比普通知识要专业,但不是卓越超凡的知识。它是值得提及的但不是专有的,这些知识应该是先进高级的,但不一定被狭义定义为某公司才持有。此外,律师应提醒审判官的证明标准是优势证据。AILA还建议,律师应提醒移民官,L-1申请无需进行劳动力市场测试,这也在间接提醒移民官,在决定L-1申请时,保护美国工人不是他们的目的。 局长Mayorkas同意,不应该在公司内部比较什么是专业知识或什么不是没有专业知识。 转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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