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美国公民结婚:申请入籍需要哪些材料 |
送交者: 落日 2012年03月15日00:58:37 于 [美国移民] 发送悄悄话 |
与美国公民结婚三年申请入籍,须提供: 1.持有绿卡三年; 2.夫妻同住三年; 3.而已是美国公民的配偶,成为公民的时间也須满三年。 面谈时应准备下列文件:(请注意:有些文件可能不要求提出,或是其他可能需要文件,在此就不一一列出) 护照、绿卡批准后的回美证、绿卡、过去三年税单、过去三年一起生活的证明 (譬如租约、水电帐单、电话单、银行月结单、信用卡帐单等 )。如果男性年齡在18至26岁间,除了以非移民身分住在美國外,其他均需要兵役服务登记证明、结婚证书、出生证、配偶的美国公民证明、过去双方的离婚证书(若曾离婚)、和此次婚姻所生孩子的出生证。有些检查官甚至要求国税局列印的纳税记录(一般并不需要)。 这些資料可在申请时递交,但并非全在那时交出。若已达第一段所提第2及第3条件,可在三年期满前90天內,递交入籍申请表 (N-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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