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中国学生、工人和美国永久居民咨询我们有关为他们的父母申请赴美签证的问题,他们想知道怎样能使其父母亲符合条件,获得签证。根据我们的经
验,有资格获得签证的父母很多,而在美国非法居留的父母也不少。因此申请人与中国间的不可分离的约束力是签证官给上述人士的父母做面谈时的焦点问题,它帮
助签证官决定是否给申请人签发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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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申请人去过美国,他们在美国停留了多长时间?如果他们在美国停留超过6 个月,他们得到移民局的批准吗?( 注意: 申请人面谈时请带上美国移民局的延期批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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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从美国回到中国多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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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在国内有几个孩子和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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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的亲属是否和其它国家在美国的学生、工人和美国永久居民一样回本国探过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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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是否还工作?如果是,工作性质是什么?收入是多少?
我们建议申请人准备好在面谈时说明上述情况。因为对上述问题的回答关系到申请人是否符合美国移民和国籍法第101(a)(15)B条的规定,关系到他们是否可以证明自己在美国之外的国家有永久住处,并且不准备放弃。
换言之,在国外居留一年左右的申请人难以证明自己在中国有极强的社会和职业约束力可确保他们在美国做短暂停留后按时回国。
经常有年长的申请人不明白为什么他们从美国回到中国后再申请赴美签证时会被拒签,即使他们有移民局的延期批准书也不能获得签证。通常,这些申请人在
美国居住了一年或更长时间,回中国不久即又申请赴美签证,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很难证明自己有足够的社会和职业约束力确保他们回国,因此他们不符合再获得签
证的条件。这种情况下的父母最好邀请他们在美国的亲人回中国探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