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体
加拿大(英语、法语)为北美洲国家,西抵太平洋,东至大西洋,北濒北冰洋,东北方与丹麦领地格陵兰相望,东部与圣皮埃尔和密克隆相望,南方及西北方与美国接壤。加拿大的领土面积达998万4670平方千米,为全球面积第二大国家。加拿大素有 “枫叶之国”的美誉,渥太华为该国首都。加拿大被《福布斯》列于2020年退休宜居国的名单中。
加拿大在1400年前即有原住民在此生活。15世纪末,英国和法国殖民者开始探索北美洲的东岸,并在此建立殖民地。1763年,当七年战争结束后,法国被迫将其几乎所有的北美殖民地割让予英国。在随后的几十年中,英国殖民者向西探索至太平洋地区,并建立了数个新的殖民地。1867年7月1日,1867年宪法法案通过,加拿大省分裂为安大略和魁北克两省,与新不伦瑞克、新斯科舍三个英属北美殖民地组成加拿大联邦。在随后100多年里,其它几块英属北美殖民地陆续加入联邦,组成现代加拿大。1931年12月11日,英国通过威斯敏斯特法令,令加拿大成为独立国家,但国家元首依旧是当时的英国国王乔治五世,且英国国会依旧掌握有加拿大的修宪权。1933年和1949年,加拿大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的终审权分别从英国枢密院司法委员会移交至加拿大最高法院。1982年4月17日,英国女王兼加拿大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签署命令,将加拿大宪法修宪权移交加拿大国会,至此加拿大与英国的特殊关系终结。
加拿大是实行联邦制、君主立宪制及议会制的国家,由十个省和三个地区组成,女王伊丽莎白二世为国家元首及加拿大君主,而加拿大总督为其及政府的代表。加拿大是双语国家,英语和法语为官方语言,原住民的语言被认定为第一语言。由于地处高纬度及地广人稀,该国一直奉行积极吸纳外来移民的政策,以至人口亦以移民为主,有近五分之一的国民于国外出生,是世界上拥有种族及文化最为多元的国家之一。近年来移民大部分来自亚洲。
加拿大的政治体制为君主立宪下的议会制,并采用三权分立,而立法权、司法权及行政权均源于加拿大君主。现任君主为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她同时也是其它15个独立的英联邦国家的君主。由于加拿大女王居住在英国,所以她通常会指派总督来代表她行使权利。皇室成员在政府内的权力十分有限,实际上国家的行政权是在内阁身上,一个成员全是国家大臣和一些下议院议员并由总理带领的委员会,但是总督或君主依然会保留着一些实权以在危机时使用。而为了保持政府的稳定,总督通常会由总理大臣任命。总理大臣办公室是政府中最具实权的一个机构,其可以发起立法提案,任命总督、省督、上议院议员、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国营企业以及政府机构的负责人。
加拿大的下议院议员是由选民在不同选区中选出,而全民大选是在总理的 “建议”下由总督发起,通常为四年一次,或在国会通过不信任动议后自动发起。在上议院中的105位议员是从不同地区中选出,退休年龄为75岁。获得次多下议院席位的党派的党魁会获得加拿大官方反对党主席的职位,该职位是议会系统的一部分,以防止政府不受制约。
加拿大联邦竞选时,在各个参选党之间进行,那个党得票多,那个党的党魁自动担任总理获得组阁权,执掌国家的行政管理权力。与美国先党内竞争党内提名,胜出后才能再和另一党角逐总统。加拿大沿袭英国的模式。
西式民主也是各式各样、千差万别,好与不好,也是各执一词,公婆说理,难以定论,但是丘吉尔说的 “民主是坏的制度,但相对来说是最不坏的一个制度。”。(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