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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舟歸來(191):莫澤華“批”武松
送交者: 王博看美加 2020年11月02日16:37:41 於 [加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貝益民的一番話讓同學們一時間都沉默起來。

莫澤華嘆了一口氣,說:貝叔叔,像美國這樣一個發達的先進國家,為什麼它的社會治安問題跟中國相比,會顯得那麼嚴重呢?

貝益民聽了想一想,說:這要看你怎麼理解“社會治安”這個概念,你們知不知道,一個人如果因為怕得病,一天到晚把自己保護在一個“無菌”的狀態中,一旦生病,就很容易死掉了,因為他身體的免疫力太差了,有或者一個人身體有毛病,但是卻“諱疾忌醫”,總是把問題掩藏起來,那麼一旦爆發的時候,搶救也來不及了。

莫澤華笑着說:貝叔叔說的這個道理我懂,你讓我想起了中國醫生和加拿大醫生對待抗菌素的不同態度,在中國你即使只是得了一點小病,醫生也會讓你使用抗菌素,但是在加拿大,你自己感覺都快病死了,醫生都要你自己扛着,不過,等明白這個道理了,就知道,加拿大的醫生的做法是對的,是在真正保護你。

貝益民一邊點頭,一邊笑着說:說得好,社會機制,就像是我們人的身體一樣,它在成長的過程中,一定會出現這樣那樣的“毛病”,但是不要害怕生病,更不要“諱疾忌醫”,社會就是在不斷戰勝“疾病”的過程中進步,並且獲得新的寶貴的“免疫力”的。

貝益民接着說:現實的人類社會離“完美”的狀態還很遠,“抱怨”是懦弱的表現,正確的態度應該是盡力“趨利避害”,馬克思說“自由是對必然性的認識”,加拿大和美國是自由的國家,這個“自由”的含義就是你要自己認知世界,正確選擇,並且對自己的行為後果負責。

莫澤華說:貝叔叔你講得太好了,最近網上還在熱烈討論章瑩穎事件,家長們都擔心子女到海外留學後的安全問題,我就發現,其實這個擔心的背後,更深層的其實是中國家長自身的問題,他們像是老母雞盯住小雞仔一樣,把子女看管得緊緊的,這樣的同學來到西方世界,反而會遭到各種無法想象的風險。

莫澤華接着說:不過,我真心希望這次法官能判殺害章瑩穎的嫌疑犯終生監禁,讓這個惡人終死在牢裡,永遠不要再出來害人,最好是法官們都能重判那些害人的犯罪分子,也只有這樣的結果才能彰顯出法律的“正義”。

同學們紛紛點頭。

貝益民看着大家一個勁地點頭的樣子,忍不住笑了起來,他反問道:你們大家真的以為法律是拿來為受害者討還“正義”的嗎?

莫澤華驚訝地反問道:貝叔叔,難道你認為不是嗎?

貝益民說:以法律審判來尋求達成“正義”,這種邏輯,就好比在說,應該通過考試的分數,來判斷一個人是不是有智慧。

同學們都驚訝地睜大了眼睛。

貝益民接着說:當我們講“正義”的時候,這個“義”是一個道德的概念,它指的是人們心中既有的“公正公平”,而這種“公正公平”,根源於我們的文化背景,也就是價值觀,所以常言道“公道自在人心”,正因為“正義”是個道德的概念,如果我們以為法律可以解決道德上的“正義”問題就非常可笑了。

莫澤華問:貝叔叔,如果按你的這個說法,法律還有什麼意義呢?

貝益民說:法律當然還是有意義的,它可以讓我們在現實制度下達成 “補償”,並且讓參與的人,感覺到一種系統上的“公正”,但是,如果你一定要通過“法”,去尋找本屬於“道德”境界的“正義”,你就是瘋了。

聽了貝益民的這番話,同學們全都安靜下來。

過了一陣子,莫澤華帶着疑惑的神情反駁說:貝叔叔,說實話,我不同意你的說法,按照你的邏輯,代表着社會正義和公正的法律體系,不就變成一個買賣市場的“價格體系”了嗎?難道執法的過程是在“價格體系”中的“交易”不成?

貝益民說:你的這個說法倒是比我講的大道理更生動,按照我在加拿大的親身體驗,一個律師和一個檢察官的角色,的確就是“價格體系”中的買賣雙方的“經紀人”,你們有沒有想過,一個受害人,人已經死了,即使是殺了罪犯,其實也頂替不了被害人的命的,但是我們為什麼還要強調讓法律為被害人“伸冤”呢?

莫澤華反駁說:貝叔叔,你的意思難道是,“執法”只是一個做給活着的人“看”的過程嗎?你這樣說,也太貶低“執法”的意義了吧。

貝益民瞟了一眼莫澤華,有看了看大家,說:說直白一點,“執法”就是做給活人“看”的一個“表演”,它的真正的意義其實是顯示、教育和維護現有的社會次序,這就是為什麼馬克思會強調“法律只是統治階級維護其統治的工具”。

同學們又是一片沉靜。

過了一陣子,還是莫澤華開口問道:貝叔叔,最近在中國也有一個很轟動的大案件,也就是張扣扣為母親報仇的殺人案,他被判了死刑,你覺得他是不是“罪有應得”?

貝益民說:這個案子的報道我也認真看了,如果僅僅是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就像我前面提到的那樣,法庭為雙方提供了一個依據現有制度的“公平”的“契約補償”,但是如果是從道德角度來看,張扣扣完全沒有得到“正義”,“公平與正義”被法律給“鎮壓”了。

莫澤華驚訝地說:貝叔叔,你這樣講不對吧,張扣扣他雖然是替母親報仇,但是他殺人犯了法,無論如何也該算是個壞人吧,難道他還是個英雄不成?

貝益民微微一笑,又看看周圍的同學們,斬釘截鐵地說:張扣扣當然是個英雄,而且本應該是個大英雄。

同學們齊聲驚問道:為什麼呢?

貝益民說:“英雄”這個詞從來就是一種道義上的“評判”,不代表一個人在法律上的無辜或者有罪,這一點你們應該都明白吧?

大家點點頭。

貝益民接着說:按照現有的法律,張扣扣無論是在中國或者在美國、加拿大,他殺了人,都是大大的重罪,最終的結果可能有是死是活的差別,但是這個其實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作為一個人,在你我心中的評判。

莫澤華說:貝叔叔,照你這麼說,難道還有一個重罪犯能變成一個大英雄的不成?

貝益民有微微一笑,說:當然,《水滸》的故事大家都知道吧,武松為自己的哥哥報仇,殺了西門慶,也殺了潘金蓮,他是一個“重罪犯”,但是他是不是一直都在老百姓的心目中一直是個英雄?為什麼呢?因為英雄本來就是有“階級”和“種族”概念的,在一個階級或者種族的概念中是“惡魔”的人物,在另外一個階級或者種族中就是完全可以是一個“大英雄”,這首先決定於人的階級和種族的立場。

莫澤華默默地搖搖頭,沒有做聲。

貝益民接着說:讀者知不知道他的行為是違法的行為?當然知道,但是我們為什麼同情他,支持他?因為我們每個人的心中,最重要的標準不是法律,而應該是正義,以及在自我正義基礎上的公正,所以只要是武松自願為他的“復仇”行為負責,那麼所有有“正義感”的人,就應該站在道德的意義上,向他高呼“英雄萬歲”,否則的話,中國上下五千年的歷史中就沒有一個人是真正的英雄了。

莫澤華說:可是,貝叔叔,社會是在進步的,我們不能一直用武松那個時代的道德價值觀來看待現代社會的法制,中國社會長期不能形成一個良好的法制的社會,不就是因為有太多的人,都還在把武松這樣的“罪人”當成“英雄”嗎?

貝益民說:中國社會能不能成為一個真正有法制的社會,關鍵不在中國社會的道德和價值觀,而是在與這個社會有沒有像西方民主國家這樣的“權力制衡”的社會基制,立法和執法的公正程度是由“民主”的程度決定的。

貝益民接着說:大家還記得我在前兩天講過的陳鋒的故事吧,他就是我心目中的英雄,他拒絕做一個順從“法”的奴才,為自己的妻子報仇,殺死黑社會的兇手,並且自願承擔一切法律後果,最後的結果也符合了“正義”的期待。

莫澤華問:貝叔叔,既然是這樣,為什麼張扣扣就沒有成為中國版的陳鋒,或者現代版的武松呢?

貝益民輕輕地嘆了一口氣,說:因為武松所代表的這種正義在當今的中國社會幾乎已經消失殆盡了,一個沒有了“道德正義”,而只有所謂“法律”的社會,必定會出現的殘酷而可悲的境界。

莫澤華想了想,反駁說:貝叔叔,我不太同意你的說法,我覺得在道德層面上,中國人比西方人保留了更多的傳統價值觀,他們的“正義感”比自私自利的西方人要高尚得多。

貝益民看了一眼莫澤華,想了想,說:一個案件的判決,是否符合了“正義”,從當事者個人來講,要看他心中認定的那個“正義”是什麼,而從整個社會的層面上講,則要看這些人群具備了什麼樣的一種道德品質。

莫澤華點頭說:這一點,我同意。

貝益民接着說:在北宋時代,武松殺了姦夫淫婦,替哥哥報仇,“雖死不辭”,他心中的“正義”得到平衡,當時社會的道德認知能夠充分理解他的行為,官僚衙門也能夠很好地平衡“法”與“義”的關係,所以武松殺人案得到了一個“皆大歡喜”的結果,而張扣扣他殺人,雖然也是“雖死不辭”,但是這個社會對他的評判卻充滿了矛盾,尤其是法律體系無法有效地平衡“法”與“義”的關係,所以張扣扣殺人案,達不成“皆大歡喜”的結果。

莫澤華默默地點點頭。

貝益民最後說:如果,今天的中國,民眾的“義”還是北宋的“義”,國家的“法”還是基於這個“義”之上的“法”,張扣扣就是武松,不會死;如果今天的中國,民眾的“義”是現代的“義”,是建立在民主和自由之上的“義”,國家的“法”是基於現代“義”之上的“法”,張扣扣就會成為中國版的陳鋒,也不會死,現在張扣扣死了,代表着中國傳統文化已經“死了”,中國法制也已經“死了”。(請點擊進入“作者”個人空間,查閱我的個人資料,看看我還能為你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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