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經驗談--面試十七大忌 |
送交者: k7 2002年03月12日18:45:47 於 [加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
2.遲到,還表示原因是雇主給了錯誤的方向。 3.穿着不整,或者不恰當。 5.事前完全不知道公司的任何信息,問:“你們是做什麼業務的?” 6.回答問題總是用簡短的"yes"和"no“。 7.沒有把自己的能力和雇主的需要聯繫起來。 8.回答時缺乏主題,漫無邊際的亂侃。 9.無精打采,好象對能不能得到工作缺乏熱情。 10.表現出一種不論做什麼都可以,只要有份工作就行的絕望。 11.叫錯對方(面試人員)的名字。 12.說以前雇主,同事或公司的壞話。 13.問面試官:“我做得如何?你會僱傭我嗎?” 14.當面試官問你有沒有什麼問題時說“沒有”。 15.在面試開始前,要求借用電話,打給現任雇主,一邊咳嗽一邊說自己病了要告假一天。 16.本來約好的來面試時帶一份最新版本的簡歷,以及一份背景證明(REFERENCE)的清單。來到時才說那些背景證明的人都暫時找不到(NOT AVAILABLE)。 17.問及你“你認為五年以後你會是在哪個位置/水平?”時,說“誰知道啊,也許明天我會被一輛公共汽車給撞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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