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前兩日寫了中國的告密文化,於是有網民說:“老外也告密,而且和中國人比起來更陰毒!”
筆者在加拿大十來年的確經歷了幾次老外“告密”事件。
第一次是在溫哥華,有一對來自東北的夫妻打孩子,結果被老外鄰居“告密”。這二人原來以為打孩子天經地義,已經習慣成自然了——外面打工受氣了,回家就拿孩子出氣,結果被老外鄰居報警。直到警察和社區工作人員來了,才意識到打孩子如此嚴重。
第二個“告密”事件也是和中國人有關,這人在自家後院打自家的狗,狗狂吠不已,引起老外鄰居注意,結果老外向警察“告密”。警車出動,人狗都帶走,後來如何處罰不是很清楚。
第三個發生在筆者身上。筆者有一年家裡裝修,地毯換地板,事先徵得了物業的許可。裝修工人全部來自波蘭。裝修完畢,我下樓倒垃圾,看到地下一層電梯口有一個超大的垃圾袋。當時我就心想,是不是我的裝修工人扔在這裡的?於是我打開垃圾袋查看,發現裡面有沙發里的海綿——分明不是我的垃圾。但是當時樓里就我一家裝修,為了避免人家懷疑是我家垃圾,所以,儘管這垃圾不是我家的,我還是給它拖到了垃圾箱那裡。
果不其然,第二日物業給我來了義正辭嚴的郵件,稱有鄰居舉報我家裝修的垃圾扔在了電梯口,責令我趕緊移走。我當即給物業回郵:第一,我檢查了垃圾袋裡的東西,雖然我家當日在裝修,但是垃圾不是我家的;第二,儘管垃圾不是我家的,我還是把它拖到了垃圾箱那裡。這之後物業也就沒說什麼。
第四個是報紙上看到報道,大夏天,加拿大多倫多一對老外夫妻去商城購物,把寵物狗留在車上,未開車窗,以至於寵物狗幾乎中暑,被停車場上過往的群眾“告密”。警察迅速出動,打碎車窗,搶救寵物,並逮捕肇事夫妻,罰款數萬加元,狗被送往寵物慈善機構。
你說,這叫“告密”嗎?如果是,可是和我們說的中國式“告密”不太一樣啊。筆者倒是很喜歡加拿大式的“告密”!
來源:天堂日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