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華人國內應得退休金問題的癥結》
就國內退休金而論,在海外的大陸華人分為兩部分。
第一部分是已經辦理了國內退休金手續,他們即使有外國綠卡和歸化外國公民身份,如果他們不回國,只要向國內有關機構出示中國駐外領事館出具的“該人依然活着”的證明,仍然可以領取國內退休金。他們的中國國籍包括他們的中國戶口中國身份證和他們的歸化外國籍同時存在。所以這一部分人的退休金不存在問題。最近,網上有新聞“重申”這個事情,實在是多此一舉
-- 因為這麼多年過來了,這件事從來不是什麼問題,或從來不存在問題
有問題的是第二部分人:他們中有的有歸化外國籍(但他們都他們沒有申請退出中國國籍),有的沒有有歸化外國籍,仍然持有效中國護照,他們過去沒有辦理國內的退休金;現在他們到了退休的年齡卻無法辦理國內退休金手續。
國內有沒有人到了國外,有國內15年乃至30年工作經歷,到了退休年齡,不能辦退休金的規定或法律?
肯定沒有。
既然沒有這樣的法律,為什麼第二部分人無法辦理國內退休金手續呢?
因為他們的中國國籍護照(持綠卡者除外)被作廢(即中國國籍被剝奪),他們的戶口被註銷;他們的公民身份號碼被取消。在辦理國內退休金手續中,戶口本和公民身份號碼是比不可少的。
這就是問題的癥結。
剝奪一個人的辛辛苦苦工作10年20年30年退休金,不僅是不人道的,也是非法的。
習近平主席反覆強調要依法治國。
因此,解決這個問題的癥結的唯一出路是:按中國國籍法辦事。如果第二部分人不願意退出中國國籍,就應該恢復他們的中國國籍;依然有中國國籍的,恢復他們的戶口和公民身份號碼。這樣,他們就可以按正常途徑到國內辦理和退休金手續和領取退休金;他們到了國外,和上面提到的第一部分人一樣,為繼續領取退休金,每年可以到領事館開具“活着”的證明,不必每年回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