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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規定退籍申請費50元退籍證書200元
送交者: 海筆架 2015年09月07日14:38:59 於 [加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中國公安部規定退籍申請費50元退籍證書200元

僑辦曲解中國國籍法,把中國國籍法中嚴格的退籍程序以及例外情況處理的法律條款,曲解為 “只要加入外國籍,其中國國籍即自動喪失”的單一政策。

僑辦的這個錯誤政策,在剝奪幾百萬中國大陸出國的老百姓祖國籍,傷害他們同國家的關係的同時,給數量巨大貪官及家屬攜巨額贓款逃匿國外大開方便之門。

這些貪官及家屬利用各種方式取得美國加拿大等外國籍後,僑辦的這個錯誤政策,用外國護照甚至外國護照的複印件到當地派出所註銷戶口和身份證,成為單一國籍身份的的外國籍人士,給中國的反貪腐造成巨大困難。

自今年“獵狐行動2014”開始以來,抓回的和回國自首的貪官寥寥無幾。最重要的原因是,這些貪官和掌管贓款的家屬已經不是中國國籍。見博客 昦智一《中國籍自動喪失有利於貪官逃匿》一文的分析。

http://m.creaders.net/bbs/politics/bbsviewer.php?trd_id=1014591

因此,中國公安部網重申退籍按國籍法辦事必須申請批準的規定不僅有國籍法作為法律依據,而且有很大現實意義。

按國籍法,國家幹部和軍人不准退出中國國籍。其他人可以申請並得到批准後才能退出中國籍。

此規定的網站鏈接是:

http://www.mps.gov.cn/n16/n1555903/n1555963/n1556023/n1556143/n1640839/1712147.html

辦理內容:申請退出中國國籍

辦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申請條件:

(一)外國人的近親屬;

(二)定居在外國的;
(三)有其它正當理由的;

申請材料:

(1)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複印件;

(2)戶口薄複印件;

(3)與申請退出中國國籍事由相應的證明文件複印件。

辦理程序:

(一)填寫《退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申請表》;

(二)提交要求退出中國國籍的書面申請;

(三)提交相應證明。

收費標準:

申請費:50元;退籍證書200元

辦理期限:

(暫無具體規定)

辦理單位:

受理國籍退出申請的機關,在國內為當地市、縣公安局,在國外為中國外交代表機構和領事機關。退出中國國籍的申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負責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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