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解釋:“移民監” |
送交者: 佚名 2005年02月23日15:16:16 於 [加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
“移民監”是指關於加拿大移民居住期的法律規定,因為移民要在加拿大境內住滿相應的時間,所以有人將這形象地稱為移民“監”。 “移民監”有兩重含義: 第一重含義: 所有加拿大移民必須履行居住的義務,每個連續的5年要在加拿大境內住滿2年,只要沒有成為公民,就一直要履行這個義務。只有很少的情況下,移民可以豁免居住的義務。以下兩種情況,可以豁免在加拿大境內居住的義務: 1.陪同加拿大公民身份的配偶在海外居住2.被加拿大企業雇用派往海外工作 自從實行楓葉卡制度後,加拿大政府加強了對移民居住時間的監督,移民出入境信息要記錄下來,如果移民沒有履行居住的義務,移民身份將被取消。移民局亦表示,以在海外留學或者就業為理由的居住期豁免申請將不再被接受。在新的移民法實施後,關於居住期豁免個案審理有限,新移民應謹慎處理居住問題。 第二重含義: 如果加拿大移民希望加入加拿大國籍,在申請入籍之前的4年,要在加拿大境內累積居住達3年。這個居住要求是不能豁免的。 加拿大接受雙重國籍,並且入籍後就不再有居住期的限制。 是否加入加拿大國籍對在加拿大的生活沒有任何實質影響,所以很多移民在加拿大居住10多年也沒有入籍。 家庭成員的移民監義務是分離的,成員之間即不能替代居住,也不會互相影響。例如,主申請人沒有滿足居住的要求,放棄了身份,但子女和配偶並不受影響。 很多移民既想獲得加拿大的身份,又不願意放棄中國的事業,所以在移民申請的時候猶豫不決。而實際上有很多合法的途徑可以實現兩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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