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的學前教育 |
送交者: info 2002年03月18日19:34:48 於 [加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
對於幼兒來說,學習環境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他們日常活動的空間。接受日間托兒( Daycare)服務的兒童,這一點必須倍加注意。溫哥華市政府的托兒所建築設計指引,就要求托兒所戶內戶外的環境設計都要有全方位、多元化的考量。不同年齡的幼兒有不同的學習需要 若干有助發展視覺及聽覺等感官機能的所謂“藝術”(Art)環境;若干包含扮演及想像活動的所謂“戲劇”(Dramatic)環境;若干可讓兒童擺布的玩具( Manipulative Toy)設施。另外再加上兩種供閱讀等活動用的“寧靜”環境,以及兩種供攀援及爬行用的體力活動環境。 “學步幼兒”的室內活動環境則起碼要有八種:一、“藝術”環境;二、“戲劇”環境;三、可擺布玩具(及積木等);四、可讓兒童營造其自身空間的大件玩具;五、寧靜閱讀環境;六、供一至二人短暫靜處的空間;七、玩水玩沙等自由玩耍及相關感官活動設施;八、發展運動神經機能(Motor)的體力活動空間。 “學齡前兒童”的室內活動環境起碼要有十二種,除了一至六與上述“學步幼兒”相同外,另包括:七、玩水設施;八、玩沙及質感認知活動;九、科學學習設施;十、積木及益智遊戲;十一、運動神經機能活動及圍圈圈集體活動;十二、有輪子玩具及構建類玩具。 一般來說,上述各種環境可以分別納入三大空間之內: 一、活動室──這是最大的活動空間,最理想是基本形狀呈正方形(無論如何又長又狹的房子是不適合的),但周邊有小間隔布置成各種學習環境。 二、運動機能活動室暨休息室──供大動作的體力活動之用,同時在適當時段可轉換成休息室,應可容納十二張臥褥讓小朋友們小睡之用。 三、靜修室──可容納三、四名小童,作個別輔導等之用。 上述各種學習環境,較大的像“戲劇”活動、大件玩具等,在設計圖上以直徑三公尺的圓圈代表;較小的像玩積木等“密集”活動則以二公尺的圓圈代表。由此可以推想到所需空間一般有多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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