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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經驗、種族與文化及其他
送交者: 容若 2005年03月04日17:59:52 於 [加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最近加西網壇有討論加拿大經驗及分析原因的貼子。有人認為新移民的就業障礙在於加拿大經驗,還有人由此上升到種族的關係,有人認為實際上不存在加拿大經驗,只是人云亦云而已。容若耳聞目睹了一些現象,也有一點點自己的思考,寫在這裡,僅供大家參考與討論。

一、關於就業障礙

容若以為,職業市場如果供大於求,即待僱人員(或失業,或無業)之總量遠遠超過就業崗位,雇主就肯定要“挑挑揀揀”,設置門檻,按照崗位所要求的最高標準來“擇優錄用”,甚至還可能壓低工資、延長工時(指沒有工會保護的中小企業)等等。相反,在經濟大發展的時期,各行業供不應求,社會合格的閒散勞動力又較少,那麼雇主為了不耽誤工作,有時不得不“降格以求”,不那麼在乎一些資格經驗,甚至為了與競爭對手爭奪勞動力而提高工資與福利。這是市場供求關係,適用於所有國家所有社會。

具體到加拿大,情況有兩種,一種就是上面所述的受供求關係制約的就業狀況,比如這一年來就比前些年就業要容易一些,有更多的職位open出來,尤其是建築行業,大量緊缺技術勞工。還有一種是不受供求關係制約,而受行業利益保護制約的情況。比如醫生、教師等行業,按市場需求和服務質量來說,人員是遠遠不夠的,但現有人員,尤其是工會頭頭們很喜歡維持現狀,因為可以以緊缺人員、工作強度大為藉口,時不時鬧點罷工,要求漲工資和福利。他們不願意把崗位向市場open,不願私營化,不願引入競爭,原因只在於他們是既得利益集團。你想啊,如果都來競爭崗位,那還能有他們的好果子吃嗎?現在政府為加快新移民就業所開展的資歷認證工作,主要就是針對這些需要認證才能就業的行業。

所以說,政府撥巨款要解決的資歷認證工作,固然很有意義,但在整個就業市場上,所占份額並不大。不需要行業認證的多數企業,還是要看市場供求關係來確定自己的用人方針。接下來就是所謂的加拿大經驗問題了。有人說有,有人說無,到底有沒有呢?沒有人做過調查和統計。一方面大量新移民反映找工難,投簡歷如泥牛入海,杳無音信,一方面又確實有不少人找到了工作,並不需要加拿大經驗。對後者,容若的看法是,肯定是會有人在沒加拿大經驗之前找到工作的,否則怎麼可能積累“加拿大經驗”呢?但與第一種情況並不矛盾,第一次工作的確很難,而且往往不理想,不少是高才低用,或者乾脆是體力勞工或義工。

現在的問題是,雇主看簡歷時心裡是不是真的有“加拿大經驗”這樣的“unspoken policy”?容若就此問過不少西人雇主,其中一位的回答比較有代表性。他說:倒也不是非加拿大經驗不可,只是為了省時間罷了。他說原來不這樣,一般是看簡歷上條件最適合的人就找來面談,但沒想到這個人英語語言能力很差,面談時不能很好交流,而安排一次面試也是要費人力時間的,公司遇到幾次這樣的情況,就不想再浪費精力了,就在同類條件的人當中找有加拿大經驗的,因為起碼可以預知這個人的語言水平應該是可以進行交流的。他還說,有些公司因為遇到太多中國移民語言能力差的情況,甚至一看簡歷,Last name是中國姓氏的,就不想見。他強調這與種族歧視無關,實在是求職人多,為工作方便,也為節省面試成本,就這麼簡化處理了。

一位現在在一家西人大公司工作的中國新移民告訴容若,她在簡歷中寫了曾供職於Glenare公司,這曾是溫哥華本地最大的一家電訊公司,而她其實只在這家公司的北京代表處工作過。她很肯定地說,所以得到面試機會,與這一經歷有關。在面試時,她說明了實際情況,說是並沒有真的加拿大經驗,但由於她英語流利,業務也熟,面試的經理認為她完全合格,也就不計較她是否有過加拿大經驗而錄用了她。她說,簡歷中有加拿大經驗肯定是得到面試的重要因素,不過,面試時所展示的語言能力和業務水平才是決定錄用與否的關鍵。

容若得出的結論是:作為技術移民,當然希望找的是專業的工作,溫哥華缺乏大企業大公司,就業崗位有限,在目前供大於求的就業市場上,如果本身能力不過硬,是很難一步到位的。這時候就需要先做義工或勞工,學好語言,熟悉文化,同時建立社交網,有了第一份工作,就有了加拿大經驗,這樣就會較快地進入專業白領工種的職場,實現自己的移民夢。

二、關於種族歧視

容若以為,歧視是人類社會存來以來最醜惡的現象,歧視是不文明無修養的行為。I hate discrimination!歧視現象存在於任何社會任何國家任何種族。甚至一個很小的單位內都會有歧視,比如容若畢業後初入職場,不僅遇到過求職時性別的歧視,開始工作也遇到過食堂大師傅的“欺生”行為。歧視人的一方通常有其既定的話語權或優越感或強勢力量,排斥一切他認為不符合其既定標準的人和事,如果歧視行為發生在兩類不同的人群,雖然是個別行為,但往往會上升到整個人群。比如並不是所有“城裡人”都歧視“鄉下人”(或許有人會認為這一稱呼本身就是一種歧視?),但當某個具體的“城裡人”用其既定的城市優越於農村的種種標準去貶低和羞辱某個具體的“鄉下人”時,出身農村的所有居民都會為這種行為而憤怒,並因而將這一具體“城裡人”歧視行為的反感擴大到全體的城裡人。國家、種族更是如此。

具體到加拿大的情況,應該說,加拿大是容若目前所見歧視最少最為寬容的國家。首先,加拿大現在已完全取締了制度上的歧視(比如以往的婦女選舉權、少數族裔選舉權等的限制),並在法律上不斷完善對少數群體利益的保護(如同性婚姻合法化之類),其次,加拿大本身是移民國家,雖以英法文化為主,但對其他文化兼容並包,自上個世紀五六十年代以來,來自東歐、亞洲的移民人群不僅帶來了新的文化,也使本地思想更趨開放和寬容。作為文明法治民主的國家,民眾素質及受教育程度亦相對較高,所有這一切,都使社會中種族優越的意識趨於淡化。不過,種族歧視並非完全不存在,這不僅有白種人歧視黃種人、本地人歧視外來移民,也有黃種人歧視白人及其他種族,先來移民歧視後來移民的種種現象。容若以為,這些看上去微不足道的具體個人歧視行為,雖然不是加拿大的主流現象,但再小的歧視也是歧視,小的意識上的歧視如果不重視,不抵制,不反對,時間長了,就會毒害社會的整體意識,並有可能在適合的時候上升為制度上的歧視。所以,在生活中遇到我們明顯感到不愉快的針對種族而不是個人的歧視行為時,應該抵制,但不要因歧視者個人的行為而上升擴大到他所屬的全體族群。

三、關於文化、語言與種族

這是老話題。容若也沒有新的想法,只是觀察到一些社會現象,說出來請大家幫着分析、找找原因。第一代移民由於語言掌握的有限和文化意識的本能排斥,不少人感到生活在本族群社交圈中會更舒服,這並不奇怪,奇怪的是,第二代第三代移民已經不存在這些問題了,他們卻也同樣願意與同種族的人群相交往,儘管他們之間用的不是本族語言,甚至不會說本族語言,他們交談的內容也與祖裔文化毫不相關,從語言和文化上講,他們與本地人完全一致,祖居地對他們來說完全是外國,但從種族上講,他們還是願意與同種族的交往。

這就形成一種有趣的現象:第一代移民拚命在努力融入本地文化、以擺脫母國文化的影響和羈絆而奮鬥,但終其一生,仍不能完全實現這種願望,而第二代第三代第四代移民卻在不通本族語的情況下,對祖裔文化有着天然的親近和認同,不斷地尋根問祖,用他們的理解來詮釋、紀念祖裔文化(並不比其他族群的詮釋更準確)。這在每年的亞裔月活動中表現得十分突出,亞裔月的組織者管理層幾乎都是不通本族語的CBC們,其舉辦的祖裔紀念活動雖然十分虔誠,但卻完全不地道。據他們說,他們是夾在中間的“第三類族群”,從語言文化上講,他們與英法裔完全一致,但種族上不是同一類,從種族上講,他們與第一代同族移民完全一致,但語言文化上也不是同一類。所以他們有自己的社交圈子,自己的網站,自己的活動組織。他們的網站當然是英文的,但所配的圖畫卻是中國龍。

這種種族認同的現象在其他族群也能看到,印度人喜歡與印度人在一起,黑種人喜歡與黑種人在一起,對第一代移民來說,或者還可以用語言文化的差異來解釋,對第二代以後又沒有混血的各族後裔來說,他們的區分種姓,與語言無關,與文化無關,只是一種天然的種族膚色親近感而已。容若有時想,這是不是與生物性有關呢?是不是一種生理上天生的化學反應?就好象烏雞與烏雞願意在一起、白雞與白雞願意在一起一樣,無非是“物以類聚”罷了。如果說加拿大是因為實行了多元文化國策而導致的各族群“隔離”的現象,那麼,熔爐文化的美國不也一樣嗎?如果任何政策、任何人為的影響(包括宣傳、引導等)都不能改變上述現象,那麼科學家是不是該給我們一個生物學上的解釋呢?

先寫這些,拋磚引玉。

(加西生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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