楓苑夢客:敘利亞難民問題:困境與出路 (二) |
送交者: 楓苑夢客 2016年02月05日18:26:19 於 [加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
加拿大接受難民史 多年以來加拿大一直在難民保護領域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但這是有一個發展過程的。最早來到加拿大的難民是從19 世紀末到20 世紀初從俄國來的猶太人和孟諾派教徒,他們以難民身份在加拿大定居。二戰以來,加拿大向來自世界各地的70多萬人提供了庇護。在過去二十多年中,不論世界局勢動盪還是安寧,加拿大每年接受的難民都在25000人上下。 但加拿大並不是從一開始就對來自所有國家的難民敞開大門,一視同仁的,而是有選擇的,被拒難民很多。最典型的是1939年,九百多名從納粹德國逃出的猶太人乘坐“聖路易號”來到美洲大陸。他們先後被古巴、美國和加拿大拒絕,不得不返回歐洲,其中有數百人後來死於集中營。 二戰結束,冷戰開始。聯合國在1951年制定了《難民身份公約》。但加拿大直到1969年6 月4 日才在公約上簽字,從此正式開始承擔保護難民的國際法律義務。在當時的冷戰氛圍下,加拿大政府對逃離社會主義國家陣營的難民比較偏愛。 在20世紀50年代的東歐一系列危機中,加拿大率先啟動了國際難民救援和人道主義援助的機制,在匈牙利事件中,加拿大接受並安置了將近四萬名匈牙利難民。此後,加拿大在20世紀60年代末期到70年代接受了數以萬計來自捷克斯洛伐克的政治難民、烏干達難民、智利難民和中南半島難民。 加拿大真正獲得“避難者家園”的國際聲譽是在上個世紀70年代。1976年,加拿大現任總理賈斯汀·杜魯多的父親,前總理皮埃爾·杜魯多領導的自由黨聯邦政府通過了新的移民法,第一次在移民中劃分出難民的類別。最典型的是上世紀七十至八十年代接受越南難民潮。越南戰爭結束之後,大約有超過一百萬越南人逃離家鄉,滯留在東南亞國家的難民營。1975年到1976年僅僅一年時間裡,加拿大就接收了5,608名越南船民。但加拿大民眾認為還不夠,呼籲政府加快接收越南船民,於是,1979年,加拿大出台了政府與個人“匹配方式”,規定加拿大個人(也包括教會、企業以及公民組織)每資助一名越南難民,加拿大政府也相應資助一名難民。到了1985年,總共有110,000越南船民抵達加拿大。雖然當時加拿大經濟正處於低迷期,但加拿大人並沒有絲毫猶豫,仍然張開雙臂迎接這些經歷苦難的人們,加拿大總共接受越南船民達六萬人之眾。“2015年加拿大閱讀獎”獲獎華裔女作家金翠就是當年的越南難民,她10歲時與家人被逐出家園,漂洋過海,九死一生,最後來到了加拿大,找到了安身立命之地。她的代表作《漂》是自傳體小說,講述了當年只有10歲的她與家人乘船逃離越南,抵達馬來西亞難民營,後來作為“船民”移居加拿大,在“新世界”艱苦奮鬥,開始新的人生,最後獲得成功的故事。難民是加拿大人口的重要組成部分,也對加拿大做出過重要貢獻。前加拿大總督武冰枝和米凱伊.讓當年都是以難民身份來到加拿大的。 1986年,聯合國難民署( UN High Commissioner for Refugees)把“南森獎章”授予“加拿大人民”,以肯定加拿大在國際難民事務中作出的重大和持續的貢獻。這是南森獎章首次,也是唯一的一次被頒發給一個國家的全體國民。 那麼,加拿大人對難民的態度變了嗎?為什麼會發生變化?從網上的反應看,主要是出於對自身安全的憂慮。在加拿大人看來,如今的難民和當年的越南船民是不一樣的。 美國國土安全部發表報告,透露伊斯蘭國(ISIS)早在兩年前便已控制敘利亞當地的護照部門,取得護照印刷機及大量空白護照,這就意味着他們可以任意批量生產敘利亞護照。黎巴嫩政府曾提醒過英國首相卡梅倫,說每一百個敘利亞難民就混進兩個伊斯蘭國分子。去年年底襲擊巴黎的八名恐怖分子中就有一人是以難民身份通過希臘進入法國的。這些事實無疑加重了加拿大人的憂慮。如果統計一下網上的評論,可以看出,百分之九十以上是反對聲音。加拿大人在電視上看到那些衣着光鮮、拎着名牌箱包、拿着Iphone手機的“難民”,心裡很不是滋味。政府要花十幾億元安置這些難民,而加拿大街頭有那麼多無家可歸者、食物銀行有那麼多人排隊領取食物,政府為什麼不能過問一下呢?有憤怒的網民對自由黨政府發出了警告,他們必須對將來可能發生的恐怖襲擊負全責。還有人聲稱要發起請願活動,彈劾自由黨政府。加拿大已經發生數起“獨狼式”恐怖襲擊事件,雖然目標不是公眾,但造成的心理衝擊是一樣的。巴黎恐怖襲擊發生後不久,美國加州也發生類似恐怖襲擊,雖然規模較小,但產生的震撼效果相同,以至於共和黨總統競選者川普聲稱要完全禁止穆斯林進入美國,得到了眾多呼應。應該說,這波恐怖危機比9·11更加深重,因為這是直接從一個文明社會內部發出的致命一擊,恐怖分子大多數都是本國公民。 加拿大多元文化與難民的融入 近幾十年來,西方社會一直提倡多元文化或者文化多元主義。加拿大一向以多元文化為自豪。在多元文化政策的“民族平等,反對民族歧視”精神指引下,加拿大政府對難民的資助和安置政策相當慷慨。一旦被加拿大政府接收為難民,就可以得到政府的資助和安置,包括住房、生活費、醫療保險,甚至牙醫保險等,資助力度之大令很多通過正常渠道來到加拿大的移民感到羨慕。 多元文化論假設每一種文化都是平等的,只要互相寬容、理解和尊重,便可以和諧共處,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然而,在同一個國家裡,要真正實現文化的並存和互不干涉並不容易。當國家經濟平穩發展時,各少數民族間能在一定程度上和諧共處,但是一旦出現經濟危機、 失業率上升、那麼各個民族和種族間的矛盾和不公平問題就會凸顯為明顯的社會問題。 敘利亞難民問題之所以引起廣泛關注和不滿,不僅因為這批難民背景特殊,而且因為加拿大經濟正處於困難時期。 總的來說,國際多元文化主義在經歷了半個多世紀以後,因為強化差異而導致在同一性方面的問題越來越明顯,西方移民型多民族國家都開始強調同一性教育。在上屆保守黨執政時期,加拿大國家戰略已經發生變化,即由過去一個包容性極強的多民族國家向一個一體性認同為主的國家轉型。 巴黎恐襲案,不僅與伊斯蘭國有關,也是一個歐洲內部的伊斯蘭化問題。歐洲在歷史傳統上是一個基督教的世界,隨着外來移民的增加,越來逐漸成為一個多宗教、多民族的世界,穆斯林人口比例在急劇增長。從20世紀初到戰後的50年代,法國接受的移民大多數是來自東歐波蘭、捷克的猶太人以及有著基督教世界相同社會文化背景的歐羅巴人種的歐洲移民,儘管存在商業糾紛或生活習慣的衝突等問題,但都沒有危及社會穩定。1960至1974年大批北非和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前殖民地移民被引入,為戰後法國大規模國家現代化建設提供了充足的勞動力。而目前法國移民問題正是這批移民的後裔造成的,問題的癥結在於世俗化的歐洲與穆斯林後裔的矛盾。 如何化解這種矛盾?一直以來盛行兩種模式,一個是多元文化模式,另一個是同化模式,分別以英國和法國為代表。英國採取的是文化多元主義,而法國則實行同化政策。但在遭遇穆斯林群體後似乎都失敗了,歐洲陷入了深刻的困境之中。 先說英國。英國在19世紀是日不落帝國,它的殖民地遍布全球,被英國統治的種族、民族和所信奉的宗教也五花八門。英國統治殖民地的經驗是建立一個上層法律政治結構,籠絡一批上層講英文的本土精英,但在社會和文化層面,則放任自流,保持原生態,相當自由和開放。 這一文化多元主義在殖民地有效,但在應對英國國內的穆斯林移民時發生了尷尬。十年前倫敦的地鐵爆炸案,雖然由基地組織策劃,但參與者都是有英國國籍的阿拉伯穆斯林。英國一些穆斯林聚集地區幾乎成了法外之地,警察不敢進入。一些激進穆斯林舉行遊行示威,要求實行伊斯蘭教法。於是,一些英國人開始反思文化多元主義,有人認為,最好的辦法就是強制同化,在公共領域,強制實行世俗化政策,女人不許戴面紗,男人不許蓄鬍子。 但是,巴黎恐襲案證明法國的強制同化政策並未成功。與英國尊重傳統、尊重經驗不同,法國一直實行的是同化政策。法國人的啟蒙傳統使他們相信人的普遍理性,相信啟蒙與教育的改造功能。在殖民地時期,法國傾向於對殖民地進行改造,不僅要建構一套全新的政治法律,還要創造新文化,創造新國民。法國的移民政策是所謂的“共和模式”(Republican Model),就是在共和、平等、世俗的基礎上,賦予合法移民平等的公民資格,政府以“同化”(assimilation)的方式整合移民,希望移民能適應法國社會,達到自然同化的效果。 民族融合自古以來就是人類歷史的一個發展趨勢,中國歷史上有很多民族,如鮮卑族、拓跋族等,最後都被同化進了漢族。近代以來,民族融合也是各個國家普遍採取的政策,如美國的“熔爐”政策。 以約翰-斯圖亞特- 密爾為代表的一些自由主義者主張,大民族應該獨立,小民族體應被強制同化,以便為自由政體提供必要條件—純淨化的民族。他說:“ 經驗證明,一個民族合併和被吸收到另一民族是可能的, 並且當它原來是一個低等的和較落後種族的時候, 這種吸收對它就大大有利。” 在密爾看來,“ 在一個由不同的民族構成的國家,自由制度簡直是不可能的。在一個缺乏共同情感, 特別是語言不同的人民中, 不可能存在實行代議制政府所必要的統一的輿論。” 以法國為例,1790 年, 法國只有1/5 的人口在日常生活中講法語, 懂法語的人數不到總人口的2/3,有1/3 多的人根本不會法語。1790年1 月, 法國大革命產生的新政府將法語確定為全國通用語。政府認為, 要把法語作為立國工具, 將其作為法國大革命意識形態傳播的載體; 保留、遷就民族語言會削弱國家的統一。1794年, 亨利- 格萊戈瓦教士關於《消滅方言的必要性及手段與普及和使用法語的報告》促使當時的法國政府出台了一項法律, 規定在法國公共場合和學校只准講法語。一直到1951年《戴克索納法》 的頒布, 才結束了長期以來地方語言在法國沒有地位、倍受排擠的現象。 除了科西嘉人的成功抵制, 法國在100 多年的時間裡幾乎成功地同化了巴斯克人等群體。 對待穆斯林移民,法國政府花了大量的資金,採取了各種措施,試圖同化他們,讓他們融入世俗化的法國。但去年年初和年未發生的巴黎恐襲案,證明這一政策是失敗的。不僅是第一、二代移民,如今到了第三、四代,穆斯林依然沒有被同化,反而出現了極端的原教旨主義。足球比賽開賽前唱起法國國歌《馬賽曲》時,觀眾席上的噓聲幾乎掩蓋了國歌聲。 荷蘭:從多元文化政策到公民融入政策,強制同化成為潮流 “穆斯林問題”在歐洲已經成為一個焦點話題,政府政策也在發生明顯的改變。強制同化正成為一種潮流。以荷蘭為例,已經開始拋棄包容並蓄、善待差異的多元文化政策,轉而實施嚴格限制、凸顯普世價值的同化政策。導火索是發生在1989年的“拉什迪事件” (英國作家薩曼·拉什迪因出版一本名為《撒旦詩篇》的小說,遭到了穆斯林世界的強烈反對。1989年2月14日,伊朗宗教領袖霍梅尼宣布判處拉什迪死刑,並懸賞數百萬美元追殺他。由此引起了一場國際風波,伊朗宣布與英國斷絕外交關係。),這次事件是西歐國家與穆斯林移民之間相互關係的一個轉折點,自此,西歐對穆斯林移民的態度發生了從開放到排斥、從正面到負面的急劇改變。 1991年,荷蘭自由民主人民黨黨魁弗里茲·博爾克斯泰因聲稱,“伊斯蘭價值觀與西方價值觀不相容”,抨擊現行政策與本土價值觀背道而馳,呼籲當局向移民施壓,迫使後者接納荷蘭社會價值規範。從上世紀90年代中期開始,荷蘭的多元文化政策發生改變,到2000年則完全拋棄此一政策,轉而實施公民融入政策。 荷蘭各界對多元文化主義的質疑和批判,集中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第一,對族群認同和群體差異的過度強調以及對特殊文化權利的過度保護,助長了穆斯林“平行社會”、“族群飛地”和“隔離主義”的滋生蔓延,非但無助於實現社會整合,反而加深了社會分裂。第二,多元文化政策並未緩解穆斯林弱勢的社會經濟地位,反而養成其對社會福利制度的過分依賴,滋生其“不負責任”的心態和習氣,進一步加深其社會經濟邊緣化。第三,穆斯林抵抗世俗主義和現代性,不願主動接納和適應荷蘭社會的價值觀和生活方式,反而一味固守傳統的生活方式。清真食物、禱告場所、承認一夫多妻制、實施無利息貸款等一連串的特殊文化要求,不可避免地引發爭議,招致主流社會的懷疑和抨擊。第四,穆斯林問題造成本國社會的分裂。 從90年代中期開始,以反移民、反穆斯林為政治訴求的極右翼勢力迅速崛起,不斷抨擊多元主義政策,強烈要求採取斷然措施控制移民和穆斯林的肆意蔓延,結果造成了移民和少數族裔事務的高度政治化。至此,社會各界一致認為多元文化主義已壽終正寢、宣告失敗,應結束“多元文化主義鬧劇”,改弦易轍、另起爐灶。 從90年代中期起,荷蘭的移民融入政策逐漸轉變,倡導“好公民”和“公民融入”成為關鍵性的政策概念。鑑於多數新移民缺乏對荷蘭語言及文化的掌握和了解,無法有效進入就業市場,政府決定新移民必須參加“強制性的公民融入課程”。1997年,荷蘭議會批准了《新移民公民融入法案》。該法案規定:來自非歐洲地區的新移民必須參加強制性的600小時“公民融入”課程,其中500小時為荷蘭語學習,100小時為公民教育和勞動市場準備培訓,所有費用均由政府支付。荷蘭公民融入舉措很快得到其他歐洲國家的積極響應,並紛紛效法實施。 2004年馬德里“3.11”爆炸案、提奧·梵高謀殺事件,2005年倫敦“7.7”爆炸案等恐怖襲擊事件,使整個歐洲的反穆斯林、反移民的伊斯蘭恐懼症和排外情緒更加高漲。極右翼人士攻擊穆斯林為包藏禍心、執意摧毀西方文化和自由民主制度的“第五縱隊”。這些攻擊和醜化穆斯林的語言暴力頗具廣泛的民意支持和社會基礎,加劇了整個社會的集體右轉, 造成主流社會與穆斯林社群之間關係的空前緊張。 極右翼民粹政黨的崛起反映出荷蘭社會對穆斯林人口不斷增長的擔憂、對暴力恐怖主義所帶來威脅的恐懼、對社會凝聚力和國家認同日漸削弱的焦慮。徹底拋棄多元文化主義、實施嚴苛強硬的同化政策,已成為跨黨派、跨階層的基本共識,一系列限制移民和強化整合的措施紛紛出台: 第一,增強民族國家認同,致力公民參與自助。公民融入更強調個人的自主自助精神,移民有責任自覺融入接受國社會,政府不再為其承擔高額的融入成本,因為日常生活中教育、就業和住房等政策已提供充分的融入機會,要求移民自己支付公民融入所有的費用。 第二,強化移民控制,實施准入管理。2000年,荷蘭頒布《外國人入境法案》,有效減少政治庇護者的准入,從2002年的1.83萬人劇減為2003年的8262人,隨後每年大約只有3000人。荷蘭2000年12月通過《國籍法》,要求對移民申請者進行考試,考核其語言能力和國家知識,移民申請者大幅下降,由 2003 年 的3.7萬人減至2004年的1.93萬人,僅不到半數的申請人通過考試。2005年3月,荷蘭《公民融入國外法案》規定,外來移民須先通過“公民融入國外考試”方有資格入境。申請人須參加荷蘭大使館舉辦的荷蘭語測試和荷蘭社會知識測試,觀看包含半裸女性、同性戀親吻等隱含社會道德取向的影片,使申請人儘早了解“荷蘭價值觀”。倘若考試失敗,申請人將無法進入荷蘭;申請者可無限制申請考試,但須支付每次350歐元考試費;政府不提供任何有關考試的輔導材料。這種考試尤其針對以土耳其裔、摩洛哥裔穆斯林為主的家庭組成移民(已定居荷蘭的移民在國外的配偶)和家庭團聚移民,而歐美移民或高技術移民不在限制之列。2011年,荷蘭宣布移民必須在三年內通過融入考試,否則取消其居留權。 第三,採取嚴格安全措施,遏制暴力極端主義。“9.11”事件後,荷蘭通過了一系列的反恐立法或修正案,並任命全國反恐協調員的官職。2004年11月提奧·梵高謀殺事件後,荷蘭政府迅速提議將剝奪擁有雙重國籍極端分子的荷蘭國籍,關閉部分清真寺,驅逐極端伊斯蘭信徒。2005年,移民局驅逐了四位宣揚極端思想的伊瑪目。據2004年荷蘭情報機構估計,社會融入政策的失敗造成穆斯林移民嚴重的疏離感,這為極端主義思潮的蔓延提供了沃土。2008年,荷蘭內政部研究報告估計,荷蘭國內有2500至3000名潛在伊斯蘭極端分子。 第四,強化國家對伊斯蘭事務控制,培育本土化的伊斯蘭機制。2004年,荷蘭成立全國性的伊斯蘭委員會,旨在扶持一個充當溝通穆斯林社群與政府之間橋梁的對話者,減少跨國網絡及外部宗教勢力對本國穆斯林事務的滲透、干預和影響,培育熟悉本國文化傳統的土生土長的伊斯蘭宗教人士,發展荷蘭式的“溫和中道”的伊斯蘭力量,以求緩解穆斯林社群與主流社會的敵對情緒。政府與伊瑪目簽訂“合作協議”,鼓勵伊斯蘭宗教領袖與執法機構合作,甄別轄區內的極端分子,正確理解伊斯蘭教義,共同防範恐怖主義的威脅。這種自我監督機制已成為協助政府部門、加強監控計劃的有益補充。時任移民部長麗塔·維爾東克提議,要求所有伊瑪目必須完成包括荷蘭語訓練、本國法律制度、人文風俗等內容的文化涵化課程。藉此,2005年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學專門制定了一個培養伊斯蘭宗教人士資格的課程計劃。 但是,荷蘭強制同化的後果並沒有成功。據荷蘭社會研究所的調查,第二代穆斯林變得愈益對宗教虔誠,在1998至2011年間參加清真寺禮拜的人數,摩洛哥裔從9%增至33%,土耳其裔從23%升至35%,而經常參加禮拜的第二代穆斯林通常對“過去母國”的認同超過對荷蘭國家的認同;這些人更可能囿於其族群的小圈子,在對待婦女和同性戀等問題上採取更加保守的立場。不言而喻,穆斯林“平行社會”的存在和伊斯蘭認同彰顯,對荷蘭國家認同、基本價值及社會凝聚構成了嚴重挑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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