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刀” 栽贓習近平破壞依法治國 |
送交者: 廣陵散 2016年03月07日20:49:51 於 [加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
《“捉刀” 栽贓習近平破壞依法治國》 博客“捉刀”一篇曲解國籍法破壞依法治國並且栽贓習近平的網文轉載於後。 “捉刀”一文東拼西湊,矛盾百出。 先舉兩個明顯的例子。 國籍法說,國家工作人員不得退出中國籍。 但“捉刀”說,國家工作人員加入外國籍後,中國國籍自動喪失,不再有中國國籍,不再是中國公民,所以不能當人大代表。 這個“捉刀”公然與《中國國籍法》唱反調! 如此惡劣,卑鄙無恥! 這個“捉刀”還說“因此,就法律而言,人大代表擁有雙重國籍是不允許的。”請這個“捉刀”指明這個法律的原文。如果沒有原文就是無中生有。 《中國1980年國籍法》明文規定,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1996年國籍法解釋》明文解釋道:中國只承認雙重國籍者的中國國籍,而不承認其外國國籍;其外國護照只能是旅行證明。中國籍法從來沒有說過中國人民或中國人大代表擁有雙重國籍是不允許的。 更加惡劣的是,這個“捉刀”居然把自己和中國國籍法唱反調栽贓到習近平主席的頭上!這是比“妄議中央”重10倍的罪行! 眾說周知,習近平反覆說的是依法治國。難道習近平說違反中國國籍法的話,會做違反中國國籍法的事?肯定不會!所以“捉刀”的栽贓是徒勞無功的。 從上述幾點可以看出,這個“捉刀”是個滿口胡言的騙子! 正如博客海筆架在《兩會:委員們雙重國籍不違反中國國籍法》一文中指出的(http://blog.creaders.net/u/6558/201603/250407.html): 1)兩會委員有雙重國籍和中國國籍法不違反中國國籍法; 2)有雙重國籍者是否能選舉為兩會委員取決於兩會委員的選舉章程; 3)如果兩會委員的選舉章程,違反中國國籍法,則無效。 據“捉刀”引證的人大委員的選舉章程第四十九條規定來看,人大委員的選舉章程第四十九條是無視中國國籍法關於國家工作人員不得退出中國籍的條款,採用被曲解的“自動喪失”條款而立。因此,違反中國國籍法,是嚴重的錯誤,是無效的。因為中國國籍法是上位法高於人大選舉法。 總之,本博完全同意博客海筆架的觀點:有雙重國籍者是否能選舉為兩會委員取決於兩會委員的選舉章程;如果兩會委員的選舉章程,違反中國國籍法,則無效。 本博要加一點, 兩會委員的選舉章程,不能建立在對中國國籍法歪曲的基礎上。 中紀委不允許雙重國籍者擔任重要職位,正好說明中紀委對中國國籍法的理解是對的。中國國籍法允許中國公民有雙重國籍;但是中紀委規定,有雙重國籍者不允許當擔任國家重要職位。 中國大陸人民期望習近平依法治國,期望中紀委能夠進駐僑辦,糾正僑辦的錯誤政策,早日恢復就海外幾百萬的中國國籍。
《捉刀:習近平:人大代表不能擁有雙重國藉 》 http://bbs.creaders.net/politics/bbsviewer.php?trd_id=1130868 送交者: 捉刀 2016年03月07日17:14:50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習近平上位後,對西方的滲透極其警惕,除加強對意識形態的管控外,還採取了一系列措施:要求中央領導人的子女回國,建立裸官清查制度,並於2014年發起了嚴查雙重國藉的運動,對人大代表可能持有雙重國藉這種"特洛伊"木馬的情況,採取零容忍態度。 人大代表選舉法規定:只有中國公民才能有選舉和被選舉權。中國國藉法第九條規定:中國公民取得外國籍時,中國籍自動喪失。 不管是否走過場。每個人大代表候選人都要去選區登記和與選民見面。鑑於種種流言,選民都對這些名人問到他們的公民資格,迄今為止,沒有一個人大代表承認有外國國籍。 人大一直有代表資格審查制度。代表選出後,人大會對他的資格進行審查,首當其衝的就是公民身份問題,代表想在這裡矇混過關,很難。 人大代表法第四十九條規定,代表任職期間,如果因加入外國藉而導致中國藉自動喪失(國藉法第九條),代表資格將被取消。代表如果想瞞上欺下,風險很大。 因此,就法律而言,人大代表擁有雙重國籍是不允許的。那麼中國政府會不會對這些人眼開眼閉,或暗中網開一面呢,答案是否定的。理由如下: 1.這些人都不是重量級人物,政府不會為了這些人,自毀國藉法,人大選舉法,和人大代表法。從政治上看,一句話,不划算。 2. 有人說,要保留這些人,作花瓶點綴,也不大可能。類似的名人明星多的是,何必一定要他們呢?一句話,不值得。 3. 按照習近平和王歧山等對西方極其警惕的態度看,也不會讓這種"特洛伊"木馬留在身邊,讓自己保持正統與西方意識型態做鬥爭的聲譽毀於一旦。一句話,沒必要。 4. 作為安理會的五大常任理事國之一的中國,不會做出如此不顧國體,不顧國際通行準則的國際笑話,讓外國公民擔任本應由本國公民擔任的"議會代表"。別人正等中國鬧出這種低級錯誤呢。如果確有其事,西方媒體還不一片鼓譟和嘲諷?一句話,不可能。 事實上,在所有人大的官方文件和發言中,找不到一個字表明人大默許或同意代表可以擁有雙重國藉。一些有關"中國事實上承認雙重國藉和人大代表可以擁有雙重國藉"的言論和文章,不是沒有理解國藉法,人大選舉法,和人大代表法,就是故意造謠。這些謠言提不出一點可靠的依據,很容易被戳穿。 是否有些代表,為了利益,欺上瞞下,保持雙重國籍呢,當然可能,但不會太多。因為這些都是名人,名人是靠名來掙錢的。一旦東窗事發,身敗名裂,就不划算了。當然不能排除有些人鋌而走險。 那麼,有些代表會不會持有綠卡類的外國居留權呢,回答是可能的,而且可能性極大。名人有了名有了錢,自然想留條後路,外國護照風險太大,而綠卡卻十分適合。持綠卡的,仍是中國公民。不影響代表資格,仍能在中國撈錢,一旦有事,拿綠卡走人,也是挺方便的。 一句話,有些人大代表擁有雙重國藉的可能性是有的,但這是非法的,暗地的,不是國家法律允許的。 要說到習進平主導的中國政府會對這種情況眼開眼閉,或暗地網開一面,於法,於理,於情都是不可能的。 許多人認為中國國藉法自相矛盾,在雙重國藉上含糊其辭或變相承認雙重國藉。這些人不是沒有仔細閱讀國藉法,就是沒有讀懂國藉法。迄今為止,中國不承認雙重國藉的做法是一致的,也是嚴肅的。中國的國藉法也符合國際國藉法的通行準則: 入籍有兩種方式:自然獲得和通過申請;出藉有兩種方式:自動喪失和通過申請。 之所以中國的國藉法看似有漏洞可鑽,是因為世界上有80多個國家承認雙重國籍。在這些國家申請入籍,不需要退出原籍國的國籍。目前中國主要通過海外領館進行控制。當已入外籍的原中國公民持外國護照申請去中國的簽證,會要求把原護照附上,剪去角再還給你。當有人想方設法避開這一關卡,通過第三國或香港入境,也可能成功。這不僅僅是中國的問題,其它不承認雙重國籍的國家都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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