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玲玲:學會保護自己 |
| 送交者: 玲玲 2005年05月30日17:32:18 於 [加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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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會保護自己
看了這篇文章以後,深有感觸。 我的一熟人,幾年前也因酒後駕車被逮住,聘請多倫多一位有名的西人律師花了二萬五千元,才打掉這個案底。他是有錢,花得起。對我們來說,二萬五真是一筆大數字,怎麼花得起這個錢去請律師,想想心裡都害怕。 所以在酒桌上,要特別學會克制住自己的衝動,當別人勸酒時,不要逞英雄。想想出了事故,將要連累多少人啊! 有言道:司機一滴酒,親人兩行淚。 早兩天長是周末,我們隨朋友到Hamilton做客,在餐桌上,老公連喝了紅星二鍋頭好幾杯,客人一杯一杯地勸,接着還勸喝啤酒。我是了解自己的老公,只要一喝混酒,肯定會醉倒,所以我也顧不了自己賢妻良母的形象,當場就為老公擋酒。我心裡明白,出了事故,誰也幫不了我們,我們自己也擔當不起,只有事先學會保護自己。 四年前,在自己租住的公寓停車坪學倒車,準備第二天參加車牌考試。然而,神差鬼使地換錯了檔,引發一場交通事故,用自己的車屁股撞上了別人的車腦袋。警車來了沒給罰單,也沒給告票,說我是在自家的停車場。 然而,我的保險公司卻不給賠償。我找了律師,律師說他有把握打贏這官司,但要花一、二年的時間。官司打贏後,律師將從保險公司賠償我的修理費中提取50%,那麼這三千多的修理費,最後得到賠償費只有一千多,扣除另付律師的出庭費好幾百,剩下的只有六、七百元錢。想想自己為了這幾百元錢,賠上兩年時間,代價太大,然而,不打這官司,又感到很窩囊,我的車是全保,保單上明明寫着我的名字,可保險公司就是不給賠。 面對這種吃人不吐骨頭的行動,真是無可奈何。心裡的那種痛,只有自己才明白,同時也明白了自己的弱小和無奈。我的一個好朋友,也是出車禍後,受保險公司的欺壓不能得到賠償,滿腹的怨恨。他說自己來加拿大最難受的就是為這汽車保險的事。 安省的汽車保險如此地不得民心,真不知何時才能見天日。 然而又能有什麼辦法呢?只有自己平時少開車,多注意安全。 很多人平時不覺得平平安安開車的珍貴,只有出了車禍,才知道平安的重要。自從四年前的事故以後,我做事變得更小心了。在這個看似自由的社會裡,是要付出代價的,同時也明白了,在這個看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會裡,那只是對有錢的人。作為我們這普通百姓,只有在日常的生活中做到處處小心行事,別給自己惹上官司。 在這個社會裡,任何人都不能保護你,唯有自己學會保護自己,這是顛撲不破的真理。 (多倫多在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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