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察入室搜查你該怎麼辦? |
| 送交者: 佚名 2005年07月05日17:21:30 於 [加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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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入室搜查你該怎麼辦?
(星星生活記者捷克佳報導)移民在新的國度里總是避免不了與警察打交道。除暴安良是警察的責任,但有時警民之間會由於種種原因產生一些誤會。日前,有媒體報導說,由於一個奇怪的電話,三戶大陸新移民家庭無端被卷進多倫多警方對一宗綁架案的調查行動中。由於當事人認為警員在行動中粗暴待人,已有律師準備打官司為他們討回公道。 當事人之一的封氏夫婦在接受星星生活記者採訪時表示,現在一聽到敲門聲就心虛,想到那面對自己的黑森森槍口;走出房門,總是感到對面的花園有便衣警察在監視;駕車時如果有車跟在後面,不時會認為那是跟蹤自己的車輛。 這樣的事情如果發生在我們身上這麼辦?遇到警察入民宅該怎麼辦?多倫多警察局刑事偵查資源部行動組主管、華裔警長苗延建在接受星星生活記者專訪時表示,每個案件的具體情形不盡相同,不具可比性,但訓練有素的警察在執行公務時都有標準的職業行為。 苗警長說,身着制服的警察(軍裝警察)或便衣警察在持搜查令的前提下可以進入民宅搜查,通常屋主都不知情。搜查令(Search Warrant)是由法庭簽發的正式文件,為警察在調查辦案時提供了極大的便利。苗警長介紹說,搜查令的格式類似於一封信函,上面有搜查地址,執行日期,和具體的時間,以及搜查的內容和搜查的緣由。 苗警長表示,警察一定要給當事人一個副本。通常,警方99%的行動都有搜查令。但在緊急情況下,警員在處理突發事件時,如發現嫌犯竄入民宅,可能會對居民形成威脅與傷害,警員可以在無搜查令的前提下強入民宅。在一般情形下,對於上門叩訪的警員,居民可以讓門而入,也可以拒絕。 身着制服的警察(軍裝警察)在執行公務時,可以不出示證件(ID),但便衣警察則一定要出示證件。苗警長說,因為制服本身已經表明了身份,當事人可以要求警員的名字或號碼,警員的識別號碼可以輕易在警帽和肩章上獲得,具有唯一性。苗警長介紹說,警員的證件類似於錢包,展開後一面是警徽,一面是照片,且標有“警察”(Police)的字體明顯大於其他內容,十分易於辨認。而且,警察在拘捕某人前通常都要說一段“你有權保持沉默……所說的一切將作為呈堂證據”等話,這是警察需履行的工作程序之一。 年齡和性別並不是警員的首要考慮。苗警長介紹說,法律條例上賦予警察在執行公務時給涉案人員帶手銬的權利,即使是外表看起來沒有威脅的老年、體弱、病殘、婦幼等亦是如此。只是警察會在不同的場景下,通常會根據自己的經驗來判斷是否決定銬人,是採用反手銬還是正手銬。因為出於安全的考慮,嫌犯可能會逃跑,會反抗,甚至會傷害警員。苗警長笑着說,“婦女有時也會很暴力。” 苗警長說,依據“安省自由信息及隱私法”,當事人可以獲得參與搜屋、搜身的警員姓名、編號,以及當天的搜查行動記錄。一般來說,都是通過律師去作,個人也可以向法庭申請警方在辦案相關的證據。但是,如果案件還正在調查中,為避免干擾,警方則可以拒絕透露警員信息。 拍照、錄像、按指紋、作測謊、取DNA樣本等是警方在調查取證中的一些手段與措施,但是否一定要按警方要求的做?苗警長介紹說…… (星星生活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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