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在溫尼伯,我和我太太來加拿大開的第一家餐廳。90年代初, 加拿大的經濟不好, 我在當地的社區學院學了會計畢業後,並為找到對口工作。 當時那個學校同時畢業有200來人只有不到十人找到專業工作, 沒有辦法只好自謀出路。 那時由於整個經濟不好, 當地有一個大的聯鎖餐廳(southburry house)決定關掉其中一個餐廳,被關掉的餐廳並不擁有物業。 於是, 房東把那些生財工具從聯鎖餐廳買下出租給願意經營的人。一年多時間裡先後來了兩撥人, 各經營了半年。 我當時一看只需一萬頂手費,正好對我們是個機會。 那個餐廳有2000多英尺, 開放式廚房, 有近百個坐位, 座落在大路把角僅停車位就有14個。 它原來經營西餐。 我們又增加了一點中餐。由於我們夫婦倆都是文化人, 實在搞得不怎樣。 好在我們都是從內蒙兵團回來的知青苦是肯吃的, 給自己干不計辛勞,所以我們堅持下來。 生意一直勉強維持着。
事情發生在我們經營兩年後的一個秋天晚上9點多, 餐館一個顧客沒有, 我太太早就回家照顧我們的倆個兒子去了。 餐館裡只有我一個人在準備明天的工作。 這時進來一個印第安人(當地的印第安人很多,他們中大部份不工作靠政府補助生活), 來人個子不高, 40歲左右, 他來到櫃檯前跟我說:“一份漢堡一份薯條”, 然後就坐的座位上去了。 我們的餐館是快餐, 顧客要先付費才行。 於是我從櫃檯裡面走到他面前讓他先付費, 他站起來我就又回到櫃檯裡面, 他則也回到櫃檯前我們倆隔着櫃檯, 我正在等他交錢時他突然從懷裡掏出一把刀來說:“把錢給我!”
我愣著了, 我當是並沒有害怕, 不知是不是由於他的身材並不高大而一把廚房刀也沒太大危脅, 還是我們之間隔着櫃檯。但只不到一秒我就反映過來, 他不就要錢嗎?我又何必呢!再說, 我早在傍晚忙完後把收銀機里大面值紙幣揣進我的褲子篼里了。可能當我愣著的一秒鐘里, 我的手下意識地碰了一下收銀機, 由於碰錯了鍵, 只聽“吱---”的收銀機在響個不停, 在整個餐廳凝固的空氣中格外清析。 我馬上反應過來裝做一付很害怕的樣子把雙手舉起,嘴上故意結結吧吧說“你,你你。。。”。
“你別害怕, 我只要錢” 那個印第安人把衝着我的刀往上舉了舉。 我定了下神, 從容地把收銀機打開, 只見他忙不迭的把整個身子探過來用手亟速地從錢匣里把那僅有的紙幣抓在手裡。 由於實在不多, 看着他那失望的面部表情不等他發話, 我馬上大聲說“老闆都把錢拿走了”, 我頓了一下, 放低了一點嗓門又說“就在你來之前”。 我接着又把收銀機里的錢匣子從裡面拿出來讓他親自過目(通常很多人把大票放在錢匣子底下, 只打開收銀機是看不到的, 只有把錢匣子取出才行而他在櫃檯外面是很不容易把錢匣子取出來的)。 只見他臉上露出悻悻然的表情然後把所有能拿走的硬幣(那時最大的硬幣是一元的)又抓到手裡似有不舍地離開了我的餐館。
他走了以後我馬上報了警, 警察不到十分鐘就來了,他們用毛刷子把那個印第安人坐過的桌子及其它可能接觸的地方仔仔細細取樣照相走了, 臨走時給了我一個案件號碼讓我去保險公司。
這件事後來保險公司是安當天收銀機上的記錄賠付的,儘管印第安人實際搶去的錢大大小於這個數字但我一直並沒有去更正。(那個印第安人不久就被抓到了, 我並沒有出庭去當面指證。 他搶劫的錢數並不影響他的量刑, 所以直到今天我也並不計恨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