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如何管理好自己的物業 |
送交者: 一個兩棲插隊的69屆 2018年05月02日08:57:28 於 [加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
每一個有房出租的人都會與各式各樣的租客打交道,也就不可避免地會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有的人說, 我把房子交給專業人員打理,其實同樣會出現問題。只不過是你花錢讓他們替你辦事。因為, 真讓你趕上了那種特絀的租客, 任誰處理都一樣, 到那時你找的專業人士也只會按步就班一步一步走程序,最終可能導致做為房東的你損失了很多金錢和時間,得不償失。 本文試把房東可能遇到的各類租客因而產生的問題儘可能多的告訴房主。 一, 甄選租客 這是第一點, 俗話說有好的開頭才有好的結果。這就是專業公司甚至可以調查申請租房人的信用記錄的唯一不同之處。了解申請租房的人的工作情況及以前居住情況是必需也是你判斷是否成為你的租客唯一標準。然而,並不是每個房客都會讀心術,也不是所有人僅從面對面短時間的接觸就能百分之百判斷準確。另外, 人也會變得, 由於他/她的工作生活情況發生變化, 他/她處理事情也會發生變化。所以, 如果你太慎重選擇租客就會造成你的房子空置, 而這兩頭孰輕孰重是你必需早做決定的。 其實這一點是我唯一不能提出什麼新的建議的。 二, 簽定租房合同 入住前要起草合同, 通常使用BC省房東房客糾紛處理機關的固定格式最好(筆者就碰到有人使用從網上下載的表格出了問題該機關不管的情況), 當然, 合同是雙方的事, 只要雙方同意就可以加入其它條款。簽定合同時要收定金(BC省只收半月房租這不利於房東, 阿省需交一個月定金。) 三, 入住當天房屋情況清單 因為從租客入住後定金就轉變成房屋損壞押金了,所以一定要羅列清楚, 尤其住意區分易壞的和不易損壞的。 凡屬於自然使用磨損應由房東負責。 四, 入住以後要注意的問題 A.按時收房租, 這一點儘管是天經地義但很多房東往往忽略, 不要輕信租客的各種藉口或理由(往往房東一心軟容許租客一拖再拖), 這點是原則, 如放棄此原則最終往往會自釀苦酒(最終導致損失更多); B. 不要輕易打攪租客, 一定要給24小時提前通知才能進入租客的房間裡,如遇緊急情況要有證人才可以進入以免將來發生問題; C.一旦發生租客沒安時交租,第一時間給租客十天內搬出的通知, 一定要記住, 你只有房客十五天的租金, 因此晚一天你就會損失一天, 只有第一時間給租客下達搬出通知才能占據主動; D.十天內租客沒交房租, 你有兩種方式解決: 1.提交材料於房東與房客管理機關申請協助處理, 2.換門鎖, 收回房屋使用權。 至於使用那種方式因人而異。通常租客到這時都會知難而退找其它地方去了。 但如果碰上那種老賴的話, 你需要使用這種極端方式——換鎖,我聽到有的房東遇到一個老賴, 房東幾次換鎖與房客打拉鋸戰最後通過派人住進該房子才收(奪)回房屋的使用權; E.上法庭, 這個程序最好自己去不但能儘快解決還可以節省開支, 因為這類案件比較簡單事實清楚不需要律師做很多工作, 法庭有專門的工作人員也可以幫助你填寫表格進入法庭程序; F.使用法警驅使租客 希望你不必要使用到這個程序, 因為法庭的裁決也需要有人執行的, 而你要付費才得到這種服務。 綜上所述, 根據不同的租客可能遇到的問題, 本文簡要的介紹了一下房東應採取的措施, 希望對北美的華人房東有所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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