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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聆聽中國音樂會”鳴不平
送交者: 林楓 2005年10月15日13:05:19 於 [加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為“聆聽中國音樂會”鳴不平

林楓

之前我寫了《尼亞加拉音樂會鑼鼓未響噪聲起》,是為姜明吾鳴不平。如今,這場名為“聆聽中國”的大型音樂會,已於10月9日下午在尼亞加拉瀑布舉行,我忽然發覺,該鳴不平的,不只是姜明吾一人。

我之所以為姜明吾鳴不平呢,原因是,邀請中國頂尖藝術家在尼亞加拉大瀑布舉行音樂會這個設想,先由姜明吾提出來的。姜明吾為了實現這個計劃,與中國有關方面進行了積極的聯繫和探討,還邀請了中方代表到加拿大進行可行性考察,並向尼亞加拉市旅遊局和尼亞加拉大瀑布管理委員會提出了立項申請,等姜明吾將一切工作做好後,中國方面的組辦者,則踢開姜明吾,與另一個社團組織――大多倫多中華文化中心合作,組辦了這次音樂會。

後來有讀者對我說,從實力上,辦事能力上,大多倫多文化中心當然比姜明吾要成氣候得多。姜明吾的能力,怎能跟大多倫多文化中心比呢?

姜明吾能力是強是弱,為人如何,這些都不是問題的關鍵。我所要“鳴”的,是從維護加中合作遠景這個角度看,合作方過河拆橋的先例一定不能開。作為中央電視台文藝部製片主任、中國唱片總公司藝術顧問的崔會民,既然你開始是與姜氏“談婚論嫁”,之後你想“換碼頭”,總得把姜氏安頓好,該結算的費用要結算,退婚還須退聘金呢,何況你確實與姜氏有過“蜜月”關係。

不過,事情既然已經過去了,姜明吾等也一紙將中唱總公司與崔會民給告了,結果如何,那就等法律來判決吧。

現在回到10月9日“聆聽中國”的音樂會,仍有值得鳴不平的地方。譬如,從旁觀者角度來看,我就為“中國聯通”等贊助商鳴不平。

那天有去聽音樂會的聽眾大概都應該記得,“聆聽中國”音樂會是以“中國聯通”冠名的。“中國聯通”究竟出了多少錢?100萬?200萬?或者更多?如果加上其他贊助商的錢,總數是多少?這些錢都用到哪裡去了?建議中國有關部門查一查。

試想,這麼百年一次難遇的機會,主辦者(指中國方面,大多倫多文化中心屬於協辦)從請來中國一級交響樂團,請來一批頂尖的世界級藝術家,在世界著名的尼亞加拉大瀑布上拉開架勢,卻把這場具有國際水平,千載難逢揚中國國威的音樂會,辦成一個如社團聚會,或如廟會的活動。就算是免費入場,觀眾也不過數百人,大部分是操國語的新移民,本地的老僑民少之又少,更不用說他族裔的聽眾了。這樣的結果,難道是主辦者所期待的?如果不是,誰之過?

也許有人說,老僑民或者它族裔的聽眾不屑這場音樂會,並非是組辦者的錯誤。這話似乎有些道理。但是,我們的覺悟總不能把這場音樂會比之於多倫多的新年晚會吧?

如果來自中國國家級,甚至是世界級的音樂家(像鋼琴家孔祥東)在多倫多舉行免費的音樂會,出出入入只來了數百名觀眾,試問“聆聽中國”音樂會的主辦者,你們覺得這場音樂會在組織、策劃、宣傳上有沒有問題?是否對得起翹首期待的海外僑胞,包括為推動此次音樂會順利舉行的所有朋友,還有端坐在草坪上的中國駐加拿大全權代表盧樹民大使,陳小玲總領事,以及所有遠道而來的同胞?

我很驚訝主辦者竟可以不上電視節目造勢,不舉辦酒會推介,不在主流媒體上投廣告,事前也不着力依賴本地華文媒體的宣傳,就舉辦了這樣一場具意義的,為紀念加中建交35周年的主題音樂會。

我更困惑的,是在音樂會舉辦當天,竟然有不少觀眾,如我那樣在音樂會會場外來來回回找不到任何指示牌,大部分觀眾,是循着一牆之隔的音樂聲找到會場的,這是不是件很搞笑的事情?

中國唱片總公司的規模以及實力,怎麼說也比“羅氏國際演藝公司”大吧?“羅氏”為了宣傳《兵馬俑》、《魅》和《熱鼓熱舞》,輪番在主流以及華裔的媒體,包括電視、電台、平面媒體上造勢。“羅氏”能做到的,“聆聽音樂會”的主辦者為什麼做不到?假如不是能力欠缺,不是缺少經費,會是什麼呢?

再小家子氣點假設,如果“中國聯通”出了足夠的錢,所收益的,只不過是在會場多了一條用中文字寫的橫幅(老外當然看不懂),我們是否該為“中國聯通”喊冤?文章寫到此,想起一名觀眾在看完音樂會後對我說的戲言:早知如此,還不如讓姜明吾“壯烈死”,此話不值得深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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