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利用加拿大的稅務優惠政策 |
送交者: fraser 2001年12月20日17:20:12 於 [加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
(1)利息收入。利息泛指銀行存款,政府債券及對第二者貨款的利息等。在稅法上利息沒有任何的特別優惠,等同了工資等其它收入。 (3)資本增值收入。資產增值收入泛指所有出售的投資,如股票,物業等所賺取的利潤收入。計算增值可以簡單的利用出售投資時淨收入與投資成本的差稅法上的基礎。資本增值在稅法上有很多不同的限制和優惠,現在最重要的減免為25%的資本增值不用納稅。此外,出售自住主要居所中賺取得利潤,還可以申請完全免稅。 同時,還可以利用孩子在減稅上的優勢: (1)產業轉贈的減稅優勢。加拿大稅法中規定,應納稅的居民如將產業轉給丈夫、妻子或18歲以下的孩子,在此產業上所產生的收入,必須算做產業轉出人的收入。但是,產業收入則不必算作產業轉出人的收入,可算做產業轉入人的收入。利用此項,可以達到減輕稅款的目的。 (2)家庭津貼或兒童福利金的處理。家庭津貼或兒童福利金是政府發給所有小孩家庭的一種補助,如果將此補助金存放到特別為孩子所開的賬戶,則其所產生的利息收入就不必回歸到父母名下,而可算做孩子的收入。小孩的收入通常不高,不會產生須納稅的問題。按此法存放,到小孩18歲時,利息收入可達到上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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