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丙丁先生,你在代表誰? |
送交者: 多都市報 2005年11月29日14:14:15 於 [加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
這個題目好像有點亂七八糟,我就從頭講起吧。 這些天,華人社區談論頻率最高的事情,就是全加華人聯會與加拿大聯邦政府就商討人頭稅和排華法案的解決方案達成共識。 據報導,聯邦政府將會在新的財政預算案中撥出2500萬元用於反種族歧視,該項款將給歷史上曾受到不公平待遇的華裔、意大利裔、德裔、印裔、猶太裔和烏克蘭裔6個社區作教育之用。 代表華人社區的“全加華聯”認為,聯邦政府此舉是正視和處理“人頭稅”問題的開始。“全加華聯”執行主席陳丙丁先生發表談話表示:“聯邦政府認識到解決這些平反問題,有助於促進加拿大人民間的相互了解。” 但從1984年就展開要聯邦政府道歉和平反的全加華人協進會(即平權會)則不接受全加華聯這種高調的看法。 “平權會”強調不能將這筆撥款視作是聯邦政府向“人頭稅”及排華法案的受害者道歉與平反的舉動。假若代表大部分“人頭稅”及排華法案受害者的“平權會”被排斥在與政府所達成協議的談判過程外,而且,聯邦政府沒有就歷史上全加拿大社會曾經公開歧視某個單一種族或單一國籍不公不義的行為作正式官方的道歉,一切的協議都是沒有意義的。 現在的情況是:聯邦政府撇開了多把聲音,只選擇“全加華聯”這一把聲音對話。政府這麼做的理由是,成立於1991年,由全國280個華人社團組成的“全加華聯”,是華人社區的代表。 由此,關於要求加拿大聯邦政府向“人頭稅”及排華法案的受害者道歉與平反的問題,又引出了另外兩個問題。其一是“全加華聯”是不是已獲得了“人頭稅”及排華法案受害者及其家屬的信任?其二是“全加華聯”是否獲得數十萬華人的認可,是他們的代表? 對於第一個問題,如果“平權會”真的是“人頭稅”及排華法案受害者及其家屬的代表,那麼“全加華聯”在與政府商談時,理應邀請“平權會”參加。就算政府不強調這樣做,“全加華聯”也應該堅持這樣做。因為,畢竟談判雙方講的是“人頭稅”與排華法的事情,沒有苦主的參與,這樣的協商當然難以服眾。 假如(記住,是“假如”),“全加華聯”認為“平權會”並不是“人頭稅”及排華法案受害者及其家屬的代表,這很簡單,就讓“人頭稅”及排華法案受害者及其家屬投一次票,誰是真正的代表,答案自然很清楚。 第二個問題比較複雜,要弄清楚“全加華聯” 是否具備代表性,起碼要弄清楚以下一堆問題:一是“全加華聯”所代表的280個華人社團究竟共有多少會員,這些會員占全加華人總數的百分之幾?二是280 個華人社團的成立是否具備代表性?三是“全加華聯”是不是由這280個團體推舉出來的,是否具備相應的領導威信與權力?四是“全加華聯”此番代表華人社區與政府協商是否獲得華人社區的授權,或者是,華人社區是否知道、贊同、支持“全加華聯”代表他們去與政府協商?五是對於“全加華聯”以外的一些異音,“全加華聯”做了哪些的溝通與說明工作?六是“全加華聯”在與政府協商前有沒有準備好具體的方案?假如有,是怎麼制訂出來的?這個代表華人社區利益的方案,華人是否知道?曾在什麼時候以什麼方式告訴過華人?七是參與協商的“全加華聯”代表由哪些人組成?怎樣推舉出來的?八是過去兩年多來的談判過程,“全加華聯”有沒有很清晰地向華人社區通報?…… 恕林楓孤陋寡聞,對以上這一堆問題,我所知甚少。也就是這個原因,我特別與“全加華聯”執行主席陳丙丁先生辦公室聯繫,想邀請陳丙丁主席就以上的一些問題談談他的看法。但這些天來數次聯絡,都沒有回音。 第一次聯略,我將採訪請求清晰地告訴了陳先生辦公室一位姓嚴的小姐,數小時後,我再次致電嚴小姐,嚴明確已將我的意思完整地告訴了陳先生,我到傍晚不見陳先生任何答覆,只好放棄聯絡辦公室,直接打陳先生手機,這次是一位女士接的電話,她說陳先生很忙,現在正在開會,於是我只有將採訪要求以及回復電話再留一次。過了一天,陳先生方面還是沒有回音,我只有再致電陳先生手機,這次聽到的是錄音提示,我只好再留下錄音,如是者過去了四天,我在發稿前,仍未接到來自陳丙丁先生方面的任何回復。 其實我都知道,管理着280個華人社團的陳丙丁先生一定是很忙,他有權可以理睬我,或者不屑我,這是他的權利。不過,我有些困惑的,假如陳先生真的很忙,他完全應該懂得一個起碼的禮貌,即給我個拒絕採訪的回音,而不應如現在這樣三呼四喚不出來吧? 我更疑惑的是,我作為一位傳媒人,按常規向聲稱代表我們華人社區的“全加華聯”執行主席提出採訪申請本來是正當的權利,我這些年也曾採訪過國會議員以及政府官員,不管他們是否願意接受採訪,總會有個回音,不像陳先生這樣,以不睬不理不回復對之。由此推想,假若民眾要找陳先生傾訴,豈不是更難? 光憑這一點,我忍不住請問陳丙丁先生:你在代表誰? >多倫多都市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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