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澄清幾個由槍殺事件帶來的問題 |
| 送交者: 隨意性 2005年12月13日13:57:31 於 [加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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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怕事,常因工作關係去Ottawa出差並在中國城餐館吃飯,拿公司的錢也沒敢去Bar或pub之類的地方,吃完飯九點之前趕快逃回旅館,想問一下出事的具體地點是在什麼地方?下次再去Ottawa出差好避開那些有黑幫聚會的地點。 看了網上眾多的評論,有幾個問題想澄清一下。 首先是“仇富心理”的問題,我個人認為絕大數發表“仇富言論”有“仇富心理”的人本質上並不是“仇富”而是“仇社會不公”。資源和財富是有區別的,資源是全民所有,而財富則是由全民創造的。財富不是一塊烤好的大餅,你咬了一大口就意味着我就少了一口。財富是可以被創造的。一堆牛糞不是財富,但有人把它收集、整理和包裝起來,作為肥料買,如此通過人的勞動再加工把原來不是財富的廢物變成了財富。如果社會有相對的公義,人人有相對均等機會,大家各自發揮個人的優勢來創造財富,那麼大家都有可能致富。可是如果社會嚴重不公,本屬全民所有的資源被極少數人非法把持,而各種各樣的歧視使致富的機會嚴重不均等,那麼被欺壓、被歧視、被踏在底層的大眾發出各式各樣的“仇富言論”也是很正常的。一小撮靠非法獲取暴利致富又控制媒體軍隊的群體,你總不能踏的別人那麼重,連別人哎喲兩聲都不許,還怪別人有“劣根性”有“仇富心理”吧。 關於人的生命的問題,人的尊嚴和人的生命(或稱生存權)是天賦的而不是由一個政黨或一個群體或個人給的,在造物主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沒有一部分人或一個群體或一個政黨可以非法剝奪另一部分人或群體的尊嚴和生命(或稱生存權)。所以兩個學生被槍殺的事件是一個不幸的事件,參與槍殺的人犯了謀殺,應受到社會法律的制裁併承擔相應的後果。至於被殺的是否是招報應,我想我們都不是神,所以我們不知道。 關於槍支管制的問題,每次出現與槍支有關的不幸事件,馬上就會有一些政客和群體站出來要求更嚴格的槍支管制或禁槍。先不管這些要求是否合理並有效,不幸事件常常是被利用被政治化。據我所知在加拿大手槍管制是很嚴格的,在現行的加拿大槍支管製法律下參與槍殺的人是否是合法擁有手槍?我敢肯定他們都是非法持槍,而且他們也知道他們是非法持槍的,他們是屬於知法確不守法之類。在這種情況下再推出更多的法律更多的條例,對知法確不守法的人又有什麼用呢? 更多的法律更多的條例只會把守法的合法擁有槍支的人的自衛權給剝奪了,而對本來就不守法的罪犯沒有任何作用。如果公眾的自衛權被剝奪,罪犯就可以更肆無忌憚的行惡了。真正有效的符合邏輯的做法是給於守法的合法的人充分的自衛權,積極主動的打擊犯罪、非法持槍和嚴厲懲處罪犯。政客們的提議大多數是為了自己的競選和自己政黨的利益,大多是屬於治表不治里的做法,治里需要長期持久的執行一些短期看不到效果並可能被選民不看好的措施。如果我們過於相信政客們慷慨激昂的提議,附庸他們治表的方法,到時侯我們在法律上沒了自衛權,手上無寸鐵,面對非法持槍的罪犯時該怎麼辦?“投降不殺”好像不是罪犯的政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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