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太前衛了,交換夫妻要合法了 |
送交者: 大費 2005年12月22日14:05:31 於 [加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
今天下午下班回家的路上,無意間聽到加拿大高等法院一項重要判決,是關于洋鬼子夫妻性生活的。高等法院判決這對夫妻的交換夫妻行為不違法。 這對本地夫妻,從98年開始,到交換夫妻俱樂部(swing club)裡面隨便同陌生人們性交。以後可能被警方起訴。 其律師聲稱,這對洋鬼子夫妻只是到俱樂部去性交。其行為,沒有對社會,對其他的人群構成危害,所以,高等法院的判決令這對夫妻非常滿意。 他們去的那家俱樂部,本來已經關門了。現在老闆準備重新開業。 你怎麼評價這件事呢?合法,不合法,不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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