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於“加國大選僑領拉票” |
送交者: 巡洋 2006年01月26日20:43:20 於 [加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
聯邦大選在周一塵埃落定,保守黨重返執政黨寶座。在大選前夕,除了各個黨派聲嘶力竭為自己拉票之外,在華人社區也有華人僑領,在多倫多一個頗具人氣的網站論壇上,發表了一封為自由黨拉票的公開信,稱自由黨黨魁的馬田先生素來是華裔移民的好朋友,關係深厚,且是“百年難得一見的德才兼備的政治人物” (這種措辭很親切,去形容第三梯隊更為合適),希望華裔選民不要被眼前其他政黨各種花招所迷惑,望力挺自由黨。 但是,似乎是歷史的重演,以前也曾經有過,所謂的僑領在市選上力挺某人,但似乎這種聲援往往成了票房毒藥,這一次也毫不例外。至少我看了這封看似誠懇呼籲之後,決意一定不會如他所願,即便這是一種冒險也好,一種賭博也好。 在選戰正酣的時刻,經常會看到有“華人支持某某黨記者招待會”,其實平心而論,“華人”這個詞被一些人輕而易舉地掂來拿去,七八個人十幾條槍,就敢跳出來妄稱自己代表了一個族群,擱着其他問題上,你不說他是精神病,也得說他是喝多了。但是偏偏在一些,很多關繫到華裔切身利益的問題上,這種肆無忌憚的代表,卻被人們忽視、漠視和淡忘了。 加拿大作為一個自由民主的國度,在社團註冊方面無疑存在着很大的漏洞。像如今充斥社會的“全加華人…..”等等一下子涵蓋所有華裔的組織,你很難發現自己的哪一個特性還沒有被人所代表,估計就剩下“全加華裔男人協會”了。而這種漫無邊際誇大自己代表能力的組織,從某種意義上講相當於域名的惡意註冊,我們也企盼着能從法律的角度上,約束一些不知道想要做什麼的人,靠這種心存詐騙心理的取名,去強行代表一個自由的群體的“自由”。 一個團體是否擁有自己名稱中所宣稱的代表性,應該需要他所代表的這個群體的認可才可以註冊,否則的話,應該認定這就是一種惡意註冊,一種欺騙行為。而這種認定並不複雜,像一個國家政權易位的選舉,也無非如此,那麼一個真心為某特定個人群辦實事的組織,一定也不會為如何爭得這些人的支持而發愁吧。所以,真實數據的公信投票,應該是一個註冊組織的起碼條件。 既然你代表不了全部,那麼名字就謙虛一點也無妨,想玩兒大的,就要有玩的實力才行。而這次僑領的拉票聲明所面對的反應,則是嘲笑聲居多,其中心思想就是這位僑領在這個時候,說這樣的話無疑是“自尋其辱”,而原本希望的受惠者自由黨,卻成了真正的落井者。這倒讓我突發奇想,敬上一言,下次僑領們想倒誰,也不必大費周折了,發表一篇力挺聲明,然後回家泡杯茶,躺在被窩裡竊喜就可以了。 自從前一段的“人頭稅”事件之後,“華聯會”的公信力和社會形象就大打折扣,在公開辯論會上,“華聯會”代表一張口,下面一片噓聲就是明證,雖然以前它也並不被大多華裔移民所認可。經過“人頭稅”事件,它做事的不透明性和強行代表性,讓公眾意識到自己的知情權和自身權利,完全被剝奪是一件多麼可怕的事情。正如多倫多大學方晶偉教授所言,“人頭稅”並非是加拿大華裔最關心的事情,它受關注程度的百分比只是28%。畢竟那是一個歷史問題,如果沒有“華聯會”和當時自由黨蘭邦政府的協議的話,很多人或許對它一無所知聞所未聞。所以說的狹隘和實際一點,更多新移民關心的,可能不是“人頭稅”事件本身的解決方法,而是這種解決問題的模式,和他們切身利益的代表,究竟有沒有徵求過自己的意見,就跑到政府那邊拿出了,所謂代表華人的解決方案。 這是一種新的,被社會所忽略的,游離於政府之外的獨裁和專橫,在自由民主的加拿大發生,不可說不是一種令人震驚和值得深思的事情。 所以有必要在法律的層面,去約束這些帶着大帽子,拿着一沓子合影照片,如同百姓所言:在中國自稱代表加拿大人,在加拿大自稱代表中國人,實際上只是為了蠅頭小利、蒙些銀子、靠四處討好群雄混點飯吃的人。不要再讓他們毫無顧慮的信口開河的,把自己的意願強加在別人頭上,把侮辱新移民的智慧和人格作為自己的使命。 這是一個新課題,對政府也好,對我們新移民也好。用好自己的權利,首先選一個代表我們自己的人,或者做一個天生自由的人,從不授權任何人可以代表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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