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多年,工作經常要求出差,簽證問題簡直會活活煩死人。
一次去挪威,使館說必須有三個月內回美國的有效簽證。而中國護照的H1-B每次只三個月有效,兩次往返。所以必須要去加拿大的美國使館拿張回美國的簽證。可是要去加拿大,也要申請簽證。最終我是申請了加拿大簽證,再去加拿大申請回美國的簽證,再回到美國去挪威使館申請了去挪威的簽證....所有這些麻煩不過是為了去挪威出差一周。給氣個半死的老闆發誓說再也不雇持中國護照的人。
因為簽證太多簽證頁很快用光,幾年只內已經換了3本護照。以前看着那麼多簽證還挺得意,現在才意識到是多麼不公平。前一陣在德國簽回美簽證,簽證官看着電腦里的一長串簽證記錄對我同情萬分。可是她說簽證是兩國之間的互惠政策。美國護照在大部分國家都不需要簽證,可是來中國就要的。搞不懂怎麼回事。
去年九月要回中國工作一段日子,想趁十一長假去巴黎玩幾天,就去紐約的法國使館申請簽證。因為以前有多次的歐洲簽證/工作許可,也去過法國,根本沒想到會拒簽。可簽證官就是以我的回美簽證有效期不到三個月為名拒簽 (我的有效期還有兩個多月)。我和他辯解說美國對中國護照的H1-B簽證一次只給3個月有效期,所以是永遠也滿足不了他們的要求的。那個愚蠢的簽證官盯住我說“H1-B都是兩年多次往返,你以為我不知道嗎?”我還能說什麼呢?
夏天想再去歐洲度假,可是一想到那諸多簽證...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