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3年華人入境法令》(Chinese Immigration Act, 1923),通稱排華法(Chinese Exclusion Act),是加拿大聯邦政府通過的一個禁止華人進入加拿大的法律,於1923年7月1日生效,直到1947年5月14日被加拿大國會廢除。
1881年,加拿大西部的不列顛哥倫比亞省人口約為3.5萬,當時大約9000名華人勞工在此修建加拿大太平洋鐵路的最後一段後,加拿大政府為了限制華人入境,作出了對華人徵收人頭稅的決定。加拿大政府強行向這些華人徵收每人五百加元的人頭稅,相當於當時他們兩年的工資。而且這項稅務只向進入加拿大的各國移民中的華人徵收。從1886年至1923年之間,加拿大政府從中獲利2300萬加元,折合2006年貨幣價值12億加元。
1923年,加拿大聯邦政府決定取消人頭稅,通過了新的《1923年華人入境法令》,同年7月1日執行。該法規定除了商人,外交官員,留學生及“特別個案”外,所有華人都不可以進入加拿大。
該法不局限中國公民,英籍華人也禁止進入加拿大。法令生效後,幾乎所有華人無法入境加拿大,包括已經在加拿大居住的華人勞工的親屬。該法案實施的24年時間內,總共只有20多名華人入境加拿大。
因為《1923年華人入境法令》開始執行的日期和加拿大國慶的日期是一樣的,所以當時的在加華人都稱國慶日為“恥辱日”而拒絕慶祝加拿大國慶。
第二次世界大戰中,不少華人參軍並捐獻款項。鑑於在加華人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對加拿大的貢獻以及聯合國憲章的約束,加拿大國會於1947年5月14日廢除了《1923年華人入境法令》。然而,加拿大在1967年才開放入境政策,讓華人用“獨立移民”身份入境到加拿大。
2006年6月22日,加拿大總理哈珀在國會舉行正式“道歉”儀式,並宣布將對尚存的人頭稅繳納受害者及親屬進行“賠償”。總理用廣東話說出道歉,令許多年紀較長、受過人頭稅之苦的加拿大華人潸然淚下。
加拿大卑詩省議會2014年5月15日通過議案,就100多年前該省歧視華人及反華排華的法令,向華人社區正式道歉。內容包括當時禁止華人投票、禁止華人擔任公職和對華人徵收人頭稅,以及在教育、勞工等方面的政策歧視等。省長簡蕙芝表示,正式道歉是要結束該省歷史上的黑暗一頁。
為了不能忘卻的記念,反思加拿大“排華法案”100周年,2023年6月24日,加拿大華人從各地集會首都渥太華國會山莊,以下是政要講話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