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拿大的勞資關係與社會保障 |
| 送交者: bjy 2001年12月24日15:50:34 於 [加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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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的勞資關係與社會保障 工時與工作環境 加拿大是一個職業自由的國家,沒有鐵飯碗之說,人們完全可以自由選擇自己的職業,也可能因找下到工作而失業。加拿大勞工法例和各省的僱傭標準法都是保護雇員利益的,雇員的權力包括,一天8小時、每周五~六天工作制,每周工作時間超過44小時,就要領取加班費;各省的最低工資標準不同,一般在每小時5~5.4加元左右。只要雇員在受僱3個月後 加拿大的職業健康和安全法規定,雇主必須為職工提供健康和有安全保證的工作場所。例如,雇有20人以上的建築工地,必須由職工選出一名健康和安全代表;任何超過20個職工的工作地點必須成立健康和安全委員會。當然辦公室、圖書館、劇院、商店等處所除外。 當勞工部長認為某個工作環境有危害時,可以下令成立一個或幾個聯合健康和安全委員會進行調查處理。受職業健康和安全法保護的職工,可以拒絕去做不安全的工作,當然此條例不適用於警察、消防隊員,也不適用於拒絕工作就會危害他人性命和安全的工作(如醫療等工作)。在調查職工拒絕工作事件時,職工有權要求健康和安全委員會的成員和代表,以及其他職工代表在場。職工依法要求執行健康和安全法以及其它勞保條例時,雇主不得處分、威脅或解僱職工。 工會與罷工 加拿大的全國性工會組織是加拿大勞工總會,各省有勞工聯合會,各城市和地方有地方工會,加拿大的工台作為一個職工組織,在經各省勞工關係委員會的認可和雇主自動承認後,就具有談判的權力。工會代表職工同雇主就工資、工時、福利、工作環境和勞資糾紛等進行談判,並代表職工向政府表達對稅收、失業、保險和退休金等事項的意見。加拿大的許多行業都有工會,儘管不包括所有的行業。職工參加工會及其活動,是正當權利並受法律保護。如果雇主因職工參加工會而加以歧視或排斥,職工或工會可以向各省的勞工關係委員會申訴。每個工會都有自己不同的會章和附則,並據此組織起來和管理。 工會與雇主之間就工資、福利和工作環境等進行談判,所簽訂的書面協定稱為合同或集體協定。這種協定在今後一段時間內支配勞資關係,一般為期兩年左右。在此期間罷工是不合法的。工會會員或小組如果有不滿意的地方可以投訴。一般協定中都有投訴的規定。未經工會批准或違反合同的自發罷工為"野貓罷工"。合同期滿時,工會和雇主要談判新的合同,如果談判破裂,雙方可請省政府派人來調解。若仍不能達成協議,工會會員可以投票決定罷工與否。只有在這樣的情況下,罷工才是合法的。在談判過程結束之前,工人罷工和雇主停工都是非法的。 失業保險金 絕大部分在加拿大工作的人都要繳失業保險基金,每次發工資時按比例自動扣除,同時雇主也繳納這筆基金,聯邦政府更是撥款並執行這項計劃。所以,在職工失業後可以領取失業保險費。但不受僱別人的自雇者不能領取。領取失業保險費的條件是:有能力並有時間工作,但找不到工作,在過去五十二周內或自上次申請失業保險費後工作滿十至二十周,在這十至二十周的工資中扣除了失業保險基金。 工傷補償 加拿大政府的工傷補償法規定,職工因工受傷應得到補償。工傷補償法的條例由工傷補償局具體貫徹執行。該局每年按規定向雇主徵收費用,以賠償受傷工人。如果職工因工死亡,給家屬付撫血金。如果發生工傷事故,除了急救以外。應立即向當地的工傷補償局報告,工傷補償由工傷發生後的第一天或不能工作的那天算起,賠償的金額主要根據工資因素而定。永久傷殘的津貼由工傷補償局的醫生根據實際情況作出決定,如果受傷者不滿意工傷補償局的決定,可以上訴。 社會服務 加拿大的聯邦、省、而三級政府均有相當完善的社會服務。為個人和家庭提供各種諮詢和援助。社會服務包括諮詢輔導、語言訓練、托兒所、法律援助、翻譯服務和康樂服務等,這些服務都是免費服提供的。社會服務一般由聯邦、省和市三級政府及一些非盈利的社區機構提供。此外,他們還特別向移民、婦女、青少年和高齡公民提供各種各樣的計劃和服務。一般來講,這些服務計劃和制度都有詳細的手冊介紹,配有各種文字,各地的社區諮詢中心和援助移民機構都免費贈送。 社會福利 加拿大三級政府的社會福利計劃非常詳細具體,其中主要包括兒童、家庭和高齡公民的生活補助或津貼。全國各地都有兒童援助會從事兒童保護工作,並向家長介紹撫養和安置兒童方面的知識及提供托兒所服務等。兒童福利法規定:十六歲以下的兒童只有在有適當的監督、照顧及安全保障的條件下才能單獨留在家裡,如果十歲以下的小孩在無上述安全保障的條件下被單獨留在家裡,父母或監護人就會受到控告。加拿大的福利援助計劃主要為經濟有困難的個人或家庭提供援助。基本育兩種情況:一是普通福利援助,一是家庭補助。前者提供短期的經濟援助,任何人和家庭都可向所在地方的社區和社會福利部門索取申請辦法和申請表。後者是由省政府提供的長期援助,專門為無力撫養自己或家人的人員每月提供生活補助金,這項計劃由省政府的社區和社會服務部門的地區辦事處貫徹執行。加拿大法律規定,年滿六十五歲或以上的高齡人士享有優厚的待遇,保證他們安度晚年。其中包括退休金、殘疾退休金、遺囑福利金和養老金籌。而且,保證收入補助金是專為養老金不足以維持生活,但又無其它收入的人而設的。此外,老人還能享受其它許多方面的福利待遇,如高齡公民福利卡、乘車與就餐方面的半價或減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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