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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N:請不要借新移民做“騷”
送交者: CRN 2006年12月16日15:02:22 於 [加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多倫多第一報 郭莚莚 木然 評論文章: 安省最近討論的幾個法案,都與華社有着相當密切的關係。譬如說剛剛三讀通過的關於安省中醫針灸立法的“50號法案”,以及即將進入三讀討論的“124號法案”。

“124法案” 的中文名稱為“平等受監管行業法”( Bill 124: Fair Access to Regulated Professions),這是由安省移民廳於今年6月提交省議會一讀。“124法案”的具體內容包括:通過立法,令安省包括律師、醫生、護士、教師等相 關的34個發牌行業,對在外國受訓練的專業人士提出的專業資格申請認證過程中,獲得公平、公開、清晰的審核,以更快的速度完成學歷評估,並協助他們能迅速 回到專業領域工作。


從字面上看,“124法案”似乎是一個能為新移民獲得平等的工作機會的法案。本來,這樣一個主體為新移民服務的法案,理應得到大多數新移民的擁護與讚賞,但實際上,新移民對此法案相當冷淡和漠不關心,這是什麼原因呢?

新瓶裝舊酒的“124法案”

由安省移民暨公民廳長科爾(Mike Colle)提出的“124法案”,在加拿大同類立法中屬首個協助新移民就業的法案。根據政府規定,在安省從事任何一種專門行業,從業者必須在該行業的管 轄組織內註冊。註冊可以不同的形式進行,比如領取執照、被批准執行業務或登記加入該行業的公會。不同專業有其獨有的註冊程序。

“124法案”的提出,就是基於安省的這個規定,為保證新移民專業人士在向相關的專業協會提出專業與學歷背景驗證過程中,獲得公平、清晰、公開的對待,並以最快的速度,完成認證評估。

“124法案”特別強調了有關公平註冊程序的一般責任及具體責任,基本內容包括:

1 向申請人提供相關的專業認證數據;

2 在合理時間內作出決定、書面響應及書面陳述理由;

3 在合理時間內完成內部覆核或上訴;

4 公開專業認證的數據書面文件,或提供其它方式供申請人查閱;

5 資格評審應當透明度高、客觀、不偏不倚和公平;

6 評審員和決策者都應接受專業培訓;

7 申請人有向專業協會索取其申請紀錄的權利。

“124法案”還規定委任一位“公平註冊事務專員”,負責包括評審受規管的專業組織的註冊程序;成立一個為海外受訓的專業人士而設的諮詢中心,向有意在受 規管的專業組織註冊的海外受訓專業人士,及其它申請人或可能申請人,提供相關數據與協助有關審查註冊資格、申請註冊程序、實習及跟隨導師的機會;受監管的 專業組織必須不斷檢討其註冊程序,並每年向公平專員提交公平註冊程序報告,以確保符合“124法案”的規定;審核員由受監管的專業組織選出及聘任,審核員 須根據公平專員所制定的審核標準進行審核;在安省公共服務和國有機構發起一個為期6個月的各國專業移民實習計劃;給各國專業醫科畢業生提供加倍的培訓和評 定機會;促成聯邦政府5 年內為安省新移民提供的語言和安置計劃費用翻兩番,達到9.2億加元;設立一個移民網站(Ontarioimmigration.ca),為新移民提供最 新就業信息,包括從安省社區到各行各業的工作等。

誰在歧視新移民?

對於“124法案”的提出,有華人社團表示疑惑。專門服務大陸移民的多倫多社區文化中心行政主任鍾新生認為:“從字面意義上,我當然支持這個法案,但實質 上,這個法案是多此一舉。為什麼呢?安省這34個專業協會,本身具備相當規範的專業指引,其專業操守,是在加國法律監管下的。加拿大有《人權法》,這麼多 年來,我們極少聽到有專業人士受到專業協會的歧視,假如有,也是個案。我之所以這麼說,是想說明,新移民找工難,並不是那些專業協會不歧視他們,不讓他們 入會,不允許他們申請專業資格。現在很多專業協會,相信也包括這34個專業協會,是歡迎具備專業技能的新移民,申請加入協會。譬如說醫生協會,他們不會說 你是中國的醫生,不讓你申請,連考試都不讓你考,不會是這樣。你英文過關,你的專業過關,參加考試,完成實習,一樣可以拿牌照。我有些同學,通過學習和培 訓,就順利拿到了牌照。

“實話說,新移民找工作難,不是這些專業協會歧視海外專業人士,無論你是哪一個專業,哪一行的工程師,你都可以申請加入協會,當然,你的英語不行,像醫生,不要說你與同事上司溝通,就算與病人溝通都存在困難,又怎麼能發個牌照比你行醫呢?”

移民加拿大20年,目前在一間大公司擔任技術主管工程師的李先生完全贊同鍾新生的觀點。他認為:“現在擺在我們面前的問題是,如何迅速令海外專才與本地市 場接軌,這才是新移民就業的關鍵。安省政府要解決這方面的問題,應該將重點放在培訓上。現在有沒有歧視呢?有。但歧視並不在專業協會內,海外專才假如具備 相應的英語能力,具備本地專業經驗培訓,自然能獲得專業認證。真正對海外專才歧視的,不是專業協會。

“誰在歧視海外專才呢?是政府。加拿大各級政府一方面用在協助新移民安居就業的經費少得可憐,另方面卻無度地揮霍公帑,這不是歧視是什麼呢?所以,安省移民廳要解決海外專才在移民加國後,能獲得平等對待的工作機會,應該從政府內部去檢討,這是最實際的。”

在北美最大的環保工程公司擔任加拿大分公司副總裁的湯友志博士亦認為:“以我熟悉的工程領域來講,一般專業協會都有相應的指引保證專業認證的公正合理,歧視現象並不多見。在本地海外專才在本地能否找到符合其專業背景的工作,關鍵在於雇主,在於整個社會對新移民的重視。”

鍾新生指出:“近年來,政府在新移民服務做得很不夠,很多工作機會,對於新移民來說,不是門檻太高,而是沒有人領着新移民跨過去。安省政府不檢討這個原 因,現在弄這麼個混淆矛盾的法案出來,其實是為了交功課,譁眾取寵,撈好感。政府花了一大筆錢,設立這個專員那個專員,重複立法,不是浪費是什麼?政府官 員花了納稅人的錢,卻不幫納稅人辦事,還趁人有難,藉機出位,這種為官之道,比歧視更可惡。”

被譏為“皮毛法”的法案

新民主黨公民與移民問題的負責議員Peter Tabuns在接受“多倫多第一報”記者專訪時表示:“124法案”有名無實,是一個“皮毛”法案。“即使法案通過了,並不代表新移民就業的問題能得到解 決。整個法案只是一個象徵性的框架,政府推出這個‘框架’,只是在民眾中建立政府‘已做了事情’的印象,為明年大選作鋪墊。為什麼這麼說呢?表明上看,該 法案雖然能夠幫助加快新移民的海外教育背景及工作經驗的認證,但因為新移民很難獲得本地專業工作經驗,因此在就業上仍存在許多困難。”

Peter建議法案應增加對評估中心在審核海外專才資歷時,注重國際標準同安省標準通用的規定,這樣可促進新移民技術認證的加快。

Peter Tabuns指出,“124法案”最大的漏洞是未涉及一個明確的上訴程序。他專門為記者提供了前安省法院法官George M. Thomson在去年的一篇報告:《Review of Appeal Processes from Registration Decisions in Ontario’s Regulated Professions》。該報告指出:政府應在資格認證申請與審批過程中設立獨立的上訴程序,一旦申請者被某專業協會拒絕認證申請,該申請者可以尋求有 效渠道進行上訴。Thompson強調:新移民往往對加國的司法上訴程序缺乏足夠了解,在面對法官時,他們急需得到熟知本地司法程序並有權代表他們的人或 機構的支持。

Peter Tabuns就此份報告指出,“124法案”目前不具備上訴程序,而且就該法案內容來看,新移民在申請認證過程中仍缺少強有力的支持;並且在法案中,並未 清楚列出34個受監管行業的名單,該法案也無法保證這些受監管專業願意將其付諸實踐。此外,他說提供專業培訓的ESL非常重要,保證新移民得到從事自己專 業需掌握的英語能力,語言能力是解決就業問題的關鍵,目前的ESL課程並不能提供這一點。

誰在真正幫助新移民

一位社區資深人士認為,新移民就業難這個問題,每逢選(舉)季,就被政客拿出來重視一下。像推銷“124法案”, 近半年來,安省移民廳長頻繁在華社出現,一些華人團體負責人不認真推敲法案實質,就高呼移民支持法案,這是很不負責的事情。

同樣,對於政府應制定何種措施,以彌補“124法案”的不足,Peter Tabuns提出以下建議:

1 在資格認證申請與審批過程中設立獨立的上訴程序,一旦申請者被某專業協會拒絕認證申請,該申請者可以尋求有效渠道進行上訴,上訴程序應在適當的時間內完成;

2 為申請資格認證的新移民免費提供法律及職業諮詢及幫助,包括在上訴程序前為申請者提供司法程序培訓;

3 清楚列出受監管行業的具體名單,並允許未來增加更多行業的名單;

4 設立“公平註冊法”(Fair Registration Practices Code)並將之立法;

5 在評估中心內建立一個部門,專門核審海外受訓人士資歷,並將國際標準同安省標準通用,協助新移民技術認證的加快;

6 給部長高於“公平註冊事務專員”的權力,監管與“公平註冊法”相違背的行為;

7 “公平註冊事務專員”應每年向立法機構報告,這一法案對就業帶來的影響和成功率;

8 “公平註冊事務專員”應由立法機構任命。

而對於“124法案”存在的問題,安省保守黨領袖莊德利(John Tory)則提出一項被認為更能積極幫助專業移民就業的計劃,計劃共包含14項具體建議,具體為:

――在新移民在海外等待登陸許可期間即開始評審移民技術背景,從而縮短現有審批技術等級的時間;

――將ESL英語課程的培訓基金提高10%;

――讓有醫生背景的移民,在資格認證醫生的監督下行醫,以取得加國經驗,在經過一段時間的磨練之後,才可以繼續在加拿大行醫;

――利用現有的大專院校系統,讓申請移民人士能夠在海外得到相關職業培訓課程;

――完善安省的學生貸款計劃,新移民如若希望繼續學業進行深造,亦可得到政府的貸款資助;

――結合中小型企業,擴大提供新移民在就業、就業指導及尋職的計劃。

莊德利相信,這一系列計劃,將能保證新移民登陸加國後可以從事自己的專業,而不必因種種原因更換職業。

究竟哪個法案能真正幫助新移民?只要我們對比一下,就不難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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