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winner和loser按人為的標準,總有winner和loser.人是看着winner才自感是loser, 也是看着loser才自感是winner. 但社會對各種人的需求,卻不按winner, loser 來分。那些大多數人公認的winner, 像比爾蓋茨或布什,倒不會來指着我們罵loser;那些一無所有的倒霉蛋,也沒法來這壇上發牢騷。可見,這壇上的各位,其實都不過是“社會的大多數”
關於造假看DX們的貼,好像造假快成中國人的專利了。我沒調查,沒權評論。僅從個人經歷舉例。我碰巧參與過公司里挑選實習生。申請人四大洲來的都有,當然也不少中國人。從簡歷上看,個個都比我們挑選者更勝一籌(也可能是實情)。其中的中國人簡歷也不更出眾。因是從學校來的,有GPA。我們從中挑了倆GPA高而相關經歷長的,一歐洲人和一中國人,由老闆面試。結果是那中國人入選,而他在實習期也頗受好評。個人對此的感受是,第一,大陸人(那人恰是)簡歷無甚“過人”之處;第二,不見得我在的公司正好只被不造假的中國人挑上。所以我就沒法認同總“拔高”中國人造假的論調。可能有人說那是因為我看到的申請人都來自學校。但這也從另一方面說明中國人並非“天性“要造假。從是非上說我絕對反對造假。但當你長期失業到對生活失去信心時,你怎麼選擇是非題?這也並非如有人所說的”強盜邏輯“。悲慘世界裡的冉阿讓,那是西方的經典。它也是說明了當結果發生時,需要反省原因。我們現在要反省的是,怎樣盡我們的力量改善大環境,使同胞們不造假和不需要造假。我想有人所說的“團結起來,用法律,輿論,以及所有合法的手段為自己爭取權益“,就是這個意思。但關於找工作,我也有一些想法。
關於找工作我在幾年前各位認為比較好找工作時來加,但也找了有半年。其間花了不少力氣,想進入熱門的IT行業。幾個月沒找到工作時,也曾到“jobclub”等處找人幫助潤色簡歷。但我的第一份工作,就是用我未經潤色的平淡的簡歷找到的。(我不是說jobclub不好。事實上我常向人推薦它。它的好處不在於寫簡歷。我的簡歷是自己看了網上書上的樣本根據我的情況寫的。我想說的是不恰當的誇大簡歷的作用,一定程度上縱恿了造假)。那份工作也不是我夢想的IT公司的。一年以後為了工資好點再找工作時,我還想找IT公司,卻最終去了製造業。到現在我也沒能找到那麼高工資的工作,但我的工作和我的背景一致,使我沒有壓力。生活輕鬆。找工作要根據個人背景。造假其實效果不大。對我們來自大陸的人,困難是兩方面的。一方面必須看到加國的就業市場有限;另一方面我們尋找的面相對較窄,這使我們雪上加霜。對常期搞技術確有能力的人,我要說,由市場決定的東西,總有起有落,半年幾個月不必灰心。可有些朋友,在國內多年做business,來加再找技術活,與人與己都沒好處。溫哥華的人口中,華人的比例已不少,所需的服務也是多方面的。以我自己來說,要買房我一定要找大陸來的代理。共同的文化背景我當然更信任些。為什麼不能開拓各種行業而聽任某些行業被某個族裔壟斷?我認識的就有在國內做房地產很成功的。也有搞建築的來了卻改行去學IT。這其實很可惜。我不同意有些人把在華人中尋找市場說成是老移民騙新移民,因為那些服務華人不提供我們就會找非華人。作為一個族群,我們需要的是全面的壯大。
關於新移民法我在一定程度上贊同新移民法。中國人長期有媚外的習慣(來自於各種原因,但政策造成的既得利益應負主要責任),不可能在短時期內改變。移民公司不切實際的宣傳更造就很多盲目的移民。這種情況下,移民法增加移民難度,客觀上幫助人們更多的審視自己。我個人在國內時,徘徊十多年,終於還是移民國外。在沒找到工作時,想過很多問題:為什麼沒找到?怎樣能找到?但我從沒想過要不要回國。相信有很多人和我一樣出於自己對生活的認識和選擇而移民。對這樣的人我不認為新法能阻擋他們的腳步。
我們是中國人,無論喜歡與否都改變不了血緣。我不認為中國人有什麼特別(好或壞)。人性都是相通的,習慣都是環境養成的。我們來到一個環境不同的國家,要改變自己的習慣是無疑的。希望我們的同胞之間,批評要有善意,更要有建設性。個人的所謂“融入主流社會”,不可能改變華裔的地位。使華裔文化成為主流文化的一部分,才應是我們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