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加拿大,請挺直腰杆做人! |
| 送交者: skII 2002年10月26日18:38:52 於 [加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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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凌忠 前一段時間看到報紙報道一個中國大陸移民被房東毆打而不敢聲張,等到發生流血事件後才報警,很為我們一部分中國同胞特別是大陸移民來的同胞感到難過。在這裡,我想將我的一段親身經歷以及從中得到的啟發與大家分享。 我移民來加的時間不長,與一家庭分租一套公寓,該公寓的管理員是一為東歐移民。去年10月,我買了一輛車,本來準備停在朋友的停車位。但該管理員卻要求我從他那裡租一個車位,每月50元,而且只要現金。第一次多交一個月的,等到要搬家時,最後一個月的parking費就不用再交。誰知道,我交了錢後,他卻不給收據。我問他要收據,他說這件事情就他和我之間知道就行了,不能給收據,如果要收據我就必須搬走,因為我沒有在他那裡登記。而且還說,像我這樣的情況在他管理的這片公寓不只一個。最後,他還來一句“Don't worry, I wil1 not forget.”無奈,我只好以後每個月初給他50元的現金。 今年,我準備3月份搬到另一個公寓,按道理2月初就不用交parking費了。但他卻氣勢洶洶地跑到我的房間,非要我交2月份的parking費,還威脅說要叫警察,說我是沒在他那裡登記的租戶,還要拖我的車。嚇得那位與我同住的人噤若寒蟬。當時,對着牛高馬大的管理員,我也很生氣。我本來已經付了錢,與任何租客都享有同等的權利,你威脅誰啊!你不是要call警察嗎?好,我來call。我馬上拿起電話就撥911。接線員問明了經過後,讓我在房間等着,警察一會兒就到。等我放下電話回頭找管理員,已經不見了他的人影。原來,他試圖阻止我打電話,但沒有來得及,見勢不妙,拔腿溜了。警察來了後問明情況,做了筆錄,就去找該管理員,誰知他卻鎖上辦公室躲開了。警察回來告訴我說,如果他再來糾纏我,就再打電話報警。 從這件事,我得到的啟發是:我們在平時的生活中如果遇到有人嚇唬勒索的話,千萬不要忍氣吞聲,一定要報警,不要認為小事一樁私下吃點虧算了。因為一旦對方發現你的軟弱就會繼續欺負你。而且我們移民到加拿大為的是什麼?原因之一還不是由於個人的權益有保障嗎?遇到再強大的惡勢力欺負你也得有個講理的地方吧!此外,華人移民中還有許多像我這樣的,租別人先租下的公寓。作為分租者,千萬不要以為是“二道租客”就首先氣短。如果每個月交現金房租給另一家,一定要索要收據。一旦以後發生任何爭執,有憑有據,誰也不能趕你走。所以我的感慨是:不要被外強中乾的惡勢力嚇倒。在加拿大,請挺直腰稈做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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