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趣事(一) |
送交者: bigfatball 2003年02月24日19:34:35 於 [加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
打磚 打磚是南方的遊戲. 我後來去了北方, 問了問, 回答是簡單的玩法有, 也不流行.我出生在安徽, 十歲前一直生活在安徽,對打磚是相當得熟悉.水平雖然不是很高, 但技巧一流. 這也是我典型的做事的路子, 實力不行, 技巧補. 就象當年靠托福, 我敢說聽力技巧天下第一. 每篇短文最多能聽懂一個整句加幾個單詞. 15題以後的單句只能聽見NOT的實力, 硬被我考了63分的聽力. 我自己都佩服自己,差點就報名新東方教聽力去了:-) 當年磚頭是戰略物資. 打磚是有些犯忌的. 碰上認真的大人, 還會臭罵一頓. 幸虧我們那裡當時是國家基建單位, 當地的磚窯又多, 所以還能玩得起來. 打磚有兩種基本玩法. 一種是簡單玩法. 兩三個人, 一人拿一塊磚頭做本命磚, 放在五到十米遠處, 再找塊石頭(實在不行, 拿塊磚頭), 輪流擲向其他人的本命磚, 在其他人的倒了後,誰的本命磚沒被打倒就算贏了. 贏了後的獎勵不過自己樂樂, 所以也沒什麼勁. 通常是正式玩前(人手不足)時的練習. 正式玩法十分複雜, 玩起來時間也長. 需要六個人. 五塊磚三塊在後, 兩塊在前. 在離前面兩塊磚大約十米處拿粉筆劃條線做投擲線. 大家拳頭, 剪刀, 布猜出投擲次序. 每人拿一塊石頭輪流投擲. 那五塊磚頗有講究. 後排中間的那塊是皇帝(法官), 它的左邊的那塊叫聾子(陪審團), 右邊的是宰相(檢查官), 前排的兩塊是打手(庭警). 當一個人把一塊磚打倒後, 就把磚放回原地放倒, 再把手裡的石頭放在上面算是占住了. 別人繼續打. 如果別人把他的石頭從磚上打下來, 那就算別人把他趕跑了. 打下的那人占住磚而被打下的人回到線前重新投. 當五塊磚都被占住的時候, 最後那人就只有三次投的機會, 叫做救命三招. 三次里如果他不能把別人打下, 他就是犯人. 如果打下, 被打下的人使用救命三招, 直到犯人產生為止. 然後就是對犯人的審問和懲罰. 首先由宰相(檢查官)說明犯人的罪行. 宰相(檢查官)就一通胡編, 羞辱犯人一遍. 然後由皇帝(法官)定罪, 定下懲罰措施. 例如, 打手心三下, 格吱一次, 捏鼻子一下等等. 由兩個打手(庭警)執行.執行完了, 皇帝(法官)問聾子(陪審團),聽見了麼?(夠了麼?). 聾子說沒有, 則繼續懲罰. 如果說有, 則結束遊戲. 這個遊戲的關鍵在於自己手中的石頭. 太大, 則不容易投. 太小, 則容易被別人打下. 這個遊戲好玩的地方是可以看出誰與誰的關係好. 當時大家都小, 沒有心機. 一切都在遊戲中表現出來.中國的關係學, 小的時候就開始學習了. 所謂高舉輕打(打手), 莫須有(宰相), 輕罪重判(皇帝), 裝聾做啞(聾子), 就是那時候潛移默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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