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則加拿大地方法規和一匹馬的新聞,讓我想到幾年前一場發生在多倫多華人社區的平權抗爭: 一個意大利後裔的的多倫多律師,投訴他的華裔加拿大人鄰居,理由是:華裔鄰居的廚房,通氣窗戶正對着他家院子。廚房飄出來做中國飯菜時的味道氣味,我們說是香味,他偏說難以忍受的難聞,“污染了他高貴的鼻子”。 加拿大平權會(CCNC,Chinese Canadian National Council)出面反擊,將抗議活動稱之為爭取華裔加拿大人在自己的家做自己飯菜的權力。 不過,雖說加拿大是私有制為基礎的資本主義國家,私人領地私人財產,時常是非常神聖不可侵犯的。最常見的一個例子是,在大街小巷看到的不許停車的牌子,給出的理由就是“私人財產,請勿停車。”
但加拿大同時又有多如牛毛的大小法律法規,特別是小鎮小城事無巨細的附例(By-law),還真是管天管地管你的吃喝拉撒睡,哪怕是在你自己的私人地盤上,也完全可能,根本不是我們頭腦中想象的那般,在所謂民主自由的西方國家,在自己的家,在你的私人地盤,你就可以為所欲為的。
以前筆者聊過多倫多的晾衣繩,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自己的後院,自家的陽台,不就是掛根繩子晾衣麼,居然都有法律管着。說不準,這個狀告華裔鄰居的意大利裔律師,從他厚厚磚頭一般的法律條規匯編中,還真是找得出個法律依據出來,來阻止鄰居“不良氣味”的飄移過界呢。 所以,安省的一個小鎮Caledon,有人給鎮政府投訴,說自己家的鄰居,違反小鎮不許在居民生活區私自飼養家畜(livestock)的附例法規,鄰居在她家自家後院養了一匹馬。投訴的理由,和那隻意大利人後裔高貴的鼻子如出一轍,那匹馬的牲畜氣味,飄洋過海,到隔鄰隔壁哪兒,就成了難以忍受的惡臭。 鎮政府於是拿着納稅人的錢,給納稅人辦事,查了查某年某月通過的小鎮自己的法規附例,確實有一條不許在居民區飼養家畜的附例,依法立案,並派人去事發當地,實地調查。 這是一匹叫愛美麗(Emily)袖珍小馬,可再小再袖珍,畢竟依舊還是一匹馬不是?藏不住也躲不過去,小鎮官員輕車簡架,走訪事主鄰居,馬上就查清事實,鄰居家的確養着一匹矮種小馬。一張公事公辦的傳票,立馬發給馬的主人:你已經違反本小鎮法規附例第XX條款,請限期將家畜矮馬愛美麗,遷移出本鎮的居民區。
不成想,這麼一道司空見慣的小鎮政府傳票,卻惹得好多加拿大人都加進來爭議,談論這匹惹禍的小馬,原因是,這匹小馬愛美麗的主人,是一個只有三歲的孩子山姆(Sam)。
加拿大的小朋友們,從小和自己的寵物小貓大狗,同吃同住同進同出見得太多了。小男孩山姆,和他心愛的小馬愛美麗,一起長大一起玩耍,也沒有什麼值得大驚小怪的呀。 爭議是,這匹小馬,是家畜呢,還是寵物(pet)?結果是,法律法規一拿出來,結論沒有任何疑問,你就是再寵愛你的馬,馬匹還是不能歸為家庭寵物動物之列。
而更大更多的爭議是,這匹叫愛美麗的袖珍矮馬,還真的不僅僅是小山姆心愛的寵物玩耍夥伴,而是用他媽媽安托尼那話說,是她兒子山姆的治病良藥。 原來這位山姆小朋友,出生就患有一種相當少見的病,大腦性麻痹(cerebral palsy)。這位堅強的母親介紹說,兒子是這種少見病的病人,說話,吃飯,玩玩具,甚至連走路,都很費勁,很困難。電視上看到,這位含着眼淚的媽媽,在法庭調查時,帶着哭腔說:一般正常的孩子們,可以到處奔跑跳躍,四處遊樂戲耍,我家的兒子呢,就只有他這匹小馬了。 在親切情感傾訴之外,更重要的理由是,這匹山姆的外公專門賣來送給自己心愛小外甥山姆的愛美麗小馬,還是一種針對大腦性麻痹的特殊治療。 這可不是天底下都心疼孩子的母親,自言自語找理由,用來逃避法律禁制令的藉口,而是有山姆的兒科大夫作證,有安大略省大腦性麻痹基金會(the Ontario Cerebral Palsy Foundation)的專業建議:騎馬的確是一種輔助治療,對大腦性麻痹的患兒,騎馬時通過輕柔地活動患兒的關節,可以改善患兒的平衡性和協調性,可以增加肌肉力量。
一條小鎮子上自設自立的附例法規,真的就比一個三歲小男孩的疾病治療更重要麼?結局將會如何,是廢掉這條看似不近人情的小鎮附例,還是鎮長大人法外開恩,簽署行政命令,讓可憐的小病人山姆留下他的心愛小馬愛美麗?
真實的場景是,安省的小鎮Caledon,為一道法規和一匹小馬之間的衝突,專門組成了一個委員會,專門做了一次多方參與的公眾聽證會,原投訴人,小鎮附例的執法人員,和小馬擁有人,各自陳述各自的理由和依據,並有各大新聞媒體的追蹤採訪,公開,透明,告訴公眾事情的來龍去脈前因後果。 委員會主導的公眾聽證會在08年12月10日最後民主合議的結論是:這匹叫愛美麗的小馬,可以留下來,陪伴我們的小山姆。 世界很複雜,我們的善心,卻可以很簡單單純。 show_item("270411","iscomm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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