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加我來加拿大轉眼已三年多,蹋上這片土地就沒打算走回頭路,開始打了一年多工,也不覺得比任何人低一頭,每分每厘都是自己的勞動和血汗,用自己的勞動給了我全家一切所需,我一家三口生活得非常快樂,賣東西也沒象一些人寫的那樣這不敢賣那不敢賣,我們水果蔬菜家用電氣等等...playstation2上市就賣了, DVD機都是當時的前檔,只要需要就賣了, 剛到溫哥華住了一個多月的地下室(平地),後到多倫多三年多來就沒再在地下室住過,現買了個小棲身之地, 雖小可其樂融融, 自己的勞動, 天經地義.
天生吾才必有用,千金散盡還復來.隨便說一下,蹋上這片土地時,我身上的錢就是夠個技術移民的,之前和到現在還沒有不義之才. 現在打辦公室工,也不覺得高人一頭.在下只是普通人也遠非清高一類,可每每看到聽到讀到那些蹋上加拿大這片土地後,還留戀不勞而獲,或少勞多獲,或靠幾億窮困窮苦農民的血汗而發達而獲利而苟且的人,還是噁心. 在下也曾每天吃吃喝喝(如不算花天酒地?), 一頓飯就是多少農民一年的工錢哪? 可當時並沒有心愧的感覺, 習以為常, 身在廬山. 現在想來, 如有來生, 絕不選同樣的生活.中華聖賢說得好, 在富國中窮,可恥;在窮國中富,同樣可恥.能技術移民的都多少有點文化和道德修養,都能明白其中道理.一些有"文化"的人把labour說是"勒脖工", 這種人連起碼的對他人對社會的尊敬都不懂,說這些人XX不如都抬舉他們了.到加拿大前,我也在美國住過.對比之下, 我覺得是各有各的好. 都說美國爭錢多,不假. 可你要他錢,他要你命. 在美國有經驗的各位不反對在下的說法吧? 憑心而論,美國優勢大些,不然怎麼是霸王呢? 但別忘了,福之禍所伏.加拿大安全多了,官員客氣多了, 多倫多比紐約新澤西一帶的大雪大雨少, 冬不見得太冷夏也夠熱. 要山, 你去落基山看看吧, 罕有可比; 要水, 有地球上2/5的淡水,其水之美,不遜任何一地. 要地,沃野何止千里; 要錢, 自己奮鬥吧.朋友, 就看你怎麼想怎麼做了. 大丈夫四海為家, 到處都能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