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養老金及退休金詳介 |
送交者: info 2002年01月23日16:56:26 於 [加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
聯邦養老金計劃分為三部分:基本養老津貼、收入保障補貼和配偶津貼等。這些津貼是由加拿大政府在每年的國家稅收總額中撥出。 養老津貼是每月發給符合加拿大居民條件的,年齡在六十五歲以上的老人的一種津貼。有條件領取這種津貼的老人一定要自己提出申請後才能領取。 1、申請人的條件 以前沒有參加過工作的老人同樣有權申請。即使還沒有退休的老人也同樣有權申請。決定申請人是否能領取養老津貼的主要因素是年齡和在加拿大的居住時間,此外,老年人以前的收入高低也不會影響他的養老津貼領取權和可以領取的金頹。符合下列條件者就有權申請養老津貼: 年齡己滿65歲;加拿大公民或合法居民,從18歲起在加拿大居住時間超過10年。 2、養老津貼的計算 符合以下四個條件中的一個,就可以領取100%的養老津貼: 自18歲之後在加拿大居住的時間達40年以上; 1977年7月1日時你己年滿25歲,並是加拿大的合法居民; 在18歲與1977年7月1日之間在加拿大居住,並且在提出申請的前10年你一直在加拿大居住; 在18歲與1977年7月1日之間在加拿大居住,並且在提出申請前一年你在加拿大居住,而且申請前10年裡,你在加拿大居住的總時間是離開加拿大年數的三倍以上。 符合以下兩個條件之一的人能領取一部分養老津貼: 自18歲之後已在加拿大住滿10年,但不滿40年,並且目前仍然居住在加拿大;目前已不居住在加拿大,但是自18歲之後己在加拿大居住滿20年。 18歲以後在加拿大每住滿一年,就可領全額養老津貼的四十分之一,養老金一旦計算好後,就不再隨着你將來在加拿大居住時間的增加而增加。 3.其它形式的養老金 除了上述的基本養老津貼外,養老金計劃還包括收入保障補貼和配偶補貼。前者是補給除了基本養老津貼外很少有其它收入的老人,使他的總收入達到某一水準。後者是發給未能領取基本養老津貼和收入保障補貼的年齡在60至64歲之間的配偶或所有年齡在60至64歲之間的孤男寡婦。 養老津貼領取者在符合條件時也可以同時領取各種退休金。如果你在60歲開始退休,那麼你從60歲起領退休金,到65歲後再看你是否符合條件同時領取養老金。詳細情況可參閱下文。 收入保障補貼 收入保障補貼是發給那些除了上述的基本養老津貼之外很少有其它收入的老年人,使他們的總收入保持在一定的水準上。 申請收入保障補貼的人必須是正在領取基本養老津貼,並且除此之外很少有其它收入。申請者要填一份申請表格之後才能領取。 收入保障補貼的金額主要根據下列幾個因素決定: 申請人上一年的總收入和婚姻狀況。如果申請人己婚(法定婚姻或事實婚姻),則夫妻兩人的收入都應該考慮在內。 有時,也可以根據申請人當年的估計總收入來計算。 補貼的金額根據實際生活水平的提高,每三個月修正一次。 配偶津貼 配偶津貼是發給養老津貼領取者之配偶或鰥夫、寡婦的一種津貼。它與基本養老津貼、收入保障津貼一起構成聯邦養老金計劃。 配偶津貼的領取條件主要有: 年齡 在加拿大居住的時間 合法身份 婚姻狀況 收入情況。 具體規定如下: 申請人的年齡必須是在60~64歲之間(65歲以上可以領取養老金);申請人自18歲起在加拿大的居住時間己超過10年;如果申請人已婚(合法婚姻或事實婚姻),則其配偶必須是基本養老金津貼和收入保障補貼領取者;如果申請人是鰥夫或寡婦,則年齡必須是在60~64歲之間;配偶津貼的數量與申請人的收入有關,收入增加,津貼便減少。 |
|
|
|
實用資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