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加拿大做了兩年訪問學者,我深感加拿大鄰里關係大有學問。
在咱們中國,不論鄰里關係怎樣,和鄰居見了面,大多會打個招呼,隨便聊兩句無關痛癢的話。在加拿大,招呼可以打,但不能亂說話。比如,遇到鄰居,你可以問他好,但如果你說:“你好,幹什麼去呀?”這就麻煩了。在加拿大人看來,這有打探他的隱私之嫌,是一種違法行為,尤其是女性,如果她較真,完全可以到法院起訴你。因為一句看起來無關緊要的話吃官司,你說冤不冤?
在咱們中國,左鄰右舍在吃飯時間見了面,會相互問一句“吃了嗎”。這句在我們看來很平常而且帶有關心意味的話,在加拿大可不能說,問對方“吃了嗎”,是對對方能力的貶低。他們認為,這樣問就像說他們是“飯桶”,是在諷刺他們只知道吃,別的什麼都不會。
在咱們中國,鄰居之間相互借個東西用,或者相互幫下忙,這是很正常的事。在加拿大可不是這樣。有一次,我家的電話欠費了,手機沒電了,可是有個緊急的電話要打。我敲開了鄰居凱爾家的門。平時我們兩家相處得不錯,常常互贈禮物,還一塊兒外出野餐。看到我着急,凱爾一邊安慰我,一邊把我帶到他家的電話旁。
畢竟是別人家的電話,我儘量長話短說,兩三分鐘就掛了。放下電話,我對凱爾表示謝意。他走過來,看了看電話,然後對我說:“3分鐘,你應該付我5分錢(約合0.34元人民幣)。”
我愣住了。看到凱爾一臉的認真,覺得他不是在開玩笑,只好乖乖地掏錢。
這件事在我心裡留下了“疙瘩”。想想平時我送給你家那麼多東西,哪個不比5分錢更值錢?借你家電話用一用,竟然還要我付錢,真是吝嗇鬼,沒有一點兒人情味兒。
後來,在加拿大待的時間長了,我才明白,平時你送給人家的東西,再貴重對方也會坦然接受,不會有絲毫的“受之有愧”。但如果借用人家的東西,人家沒有說你可以無償使用,就應該給人家補償,凡是能用金錢來衡量的,大家就付錢了事。
看到這裡,也許你會說,加拿大鄰里之間真沒有人情味兒。這可大錯特錯了。如果你家有小孩,大人都要出去辦事.小孩沒人照看,別發愁,看看鄰居誰家有人閒着,你把孩子送去,肯定沒問題。你辦完事來接孩子回家時,人家不僅不會說孩子給他添了麻煩,還會說“這孩子真可愛”之類的話,讓你滿心歡喜。當然,如果你在家閒着,鄰居把孩子送到你家,只要你答應幫助照顧,就必須盡心盡力。如果你冷落了孩子,或者孩子在你家受了委屈,你不僅得不到感謝,還會遭遇指責,甚至被控虐待兒童。
還有一件小事不得不提。有一次,我打電活向水站要了一桶水,指明了要“春泉”牌的,結果送來的卻是“山溪”牌的水。送水工說他是按照水站負責人的指示來送水的。我想,兩種水價錢一樣,送水工也不容易,就不用換了。沒想到,當時在我家做客的鄰居凱爾說:“不可以!你要的不是這樣的水,當然要換。他們犯了錯誤,理應承擔責任。” 我搖搖頭說:“算了,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凱爾說:“這怎麼是小事呢?他們把水送錯了,如果你不追究他們的責任,他們不會改變工作態度,以後還會犯這樣的錯誤,對誰都沒有好處。”
後來,水站的經理和送水工一起把一桶“春泉”牌的水送到我家,並一再道歉,保證這樣的錯誤不會再犯。弄得我都有點兒不好意思了。
凱爾回家前特意囑咐我和老公,再遇到這樣的事情,一定要認真對待,如果有什麼需要幫忙的,儘管去找他。我和老公連忙點頭。
送走凱爾,老公說:“凱爾這個人這麼較真,以後和他相處可要注意些。”我深有感觸地說:“不是人家較真,是咱們沒能融入加拿大,待人處世,要學的地方還多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