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是我在辦理移民時候認識的一個朋友,也是四川人,她和我幾乎同時登陸多倫多。雲的老公在我的印象中絕對就是一個好父親、好老公的標準形象。雲和老公都是第二次婚姻,不過兩個人倒是蠻般配的,雲喜歡噼里啪啦的連珠炮似的發言,雲的先生則一般情況下不怎麼愛說話,最多是嘿嘿一樂。
雲曾經和我相約,彼此遇到不如意的、傷心的事,一定要相互傾訴,就如同那句話:“假如有一天你想哭,打電話給我,不能保證逗你笑,但我能陪着你一起哭。”
雲登陸之後兩個星期給我打電話,告訴我,她發現了她先生和前妻的離婚協議,協議的內容讓雲看來是非常的不公平,比如:1、每個月撫養費一千多元(具體數字忘記了)(兩個孩子)一直到孩子可以獨立生活為止;2、每天孩子放學由她先生接,所以她先生每天4點就必須下班去接孩子;3、每個周末,先生要去前妻家裡接孩子回家照顧,每天至少6個小時以上。4、如果孩子母親出差孩子歸雲的先生照看等等。
雲當時很沮喪,甚至想一走了之了,她覺得這個協議是一份不公平的協議,首先,孩子的撫養費直到孩子獨立生活就是很不公正的,應該是到孩子18周歲才對。雲也覺得自己先生照看孩子的時間太長了,會嚴重影響自己將來的家庭生活。用雲的話來講就是又出錢又出力,還處處被前妻指責,雲覺得先生的前妻是在欺負人,而且最重要的是這份協議其實是兩個人自己商定的,並沒有經過法庭來判決,她先生在這份協議中非常的吃虧。
聽了雲的訴說,當時我還並不是很在意,畢竟不是當事人,我也就勸了勸,幫着雲罵了罵她先生的前妻,也就沒往心裡去。
過了幾天,雲打電話說她直接和先生的前妻接火了。雲的先生的前妻寫了很多封的郵件來指責她先生對孩子不負責任,不給孩子吃飽等等一系列不存在的問題,並且打電話來警告雲如果夠聰明的話最好不要趟渾水。雲這次是徹底的生氣了,她告訴我,她一定要修改這份協議,否則沒法活了!我當時的想法是,想要改這份協議幾乎是不可能,加拿大的法律絕對是以孩子為主,一切圍繞孩子來。法官如果覺得對孩子是有好處的,我想一般是不會去修改這份協議的。這些想法我也告訴了梅。
事情的發展卻是出乎我們意料的。
雲買了法律大全回家,開始研究,其實她的英語測試和我差不多,天知道她是怎麼努力去看那些天書的,我說她是當年的毛澤東,被蔣介石逼的要進行生存之戰。經過雲的研究,她發現了在她先生的離婚協議中的兩個巨大漏洞。1、雲的先生和前妻離婚協議中,前妻的財產和存款明顯作假,加拿大法律規定,如果有一方隱瞞財產,協議作廢,並且隱瞞的那部分財產平分;2、加拿大法律規定,雲的先生每年付了撫養費還有別的各種費用之後,雲先生的前妻必須要退稅給雲的先生。可是這麼多年並沒有!
雲勝券在握,並聘請了律師,在上法庭之前,雲和我說;”我們都是善良的人,如果不是嚴重影響到我的生活,我不會這麼做。上庭之前我會給她機會私下協商,畢竟她是我老公的前妻,老公女兒的母親。如果她同意修改協議,只要是雙方都過的去,一切都為了孩子,我是絕對不會有意見的。她把我想錯了,我剛到多倫多的時候,她以為我是新移民,和我說話都是高高在上,永遠都是指責的輕視的口氣,這次我最高興的是,她現在終於閉嘴了!“
我開玩笑和雲說:你老公是不是對你說:“大姐,你真厲害,這輩子我跟你混了。”雲樂的嘎嘎笑。雲是個既聰明又善良的女人,懂得保護自己和家人,我佩服她。
結局自然是雙方都妥協,一個完美的結果。
我們不用去討論這場戰爭中誰對誰錯,只是對我的觸動真的是蠻大的。一個剛落地僅僅兩個月的新移民,就這麼眼睜睜的教訓了一個加拿大政府高學歷的公務員(雲的先生的前妻)。
所以誰也不是弱者,新移民老移民都一樣。
善待他人即善待自己。
(加拿大家園)